[台北]建築師事務所徵行政助理

作者: tbear721206 (我是地球超人~)   2014-07-29 01:13:35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李兆嘉建築師事務所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工作職缺】行政助理
【工作內容】
1.接聽、轉接、過濾電話。
2.訪客接待及通知要找的人。
3.跑銀行.切傳票.發票憑證整理及統計
4. 完成行政支援工作(負責庶務雜項採購及事務機器叫修.簡單環境清潔。)
5.主管交辦事項處理(負責會議協調與安排)。
【徵求條件】
1.會計相關科系畢
2.具有機車駕照(須協助往返銀行)
3.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週一至週五 9:00-18:30
(週休二日,可配合不定時或是假日加班)
午休一個半小時
兩週工時超過84小時,請寫加班費
【月休】
週休二日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將會被刪文。
【公司福利】
公司聚餐、員工旅遊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平常日薪資:24000 (2014/1/1起 不低於115/hr)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約定時薪x2/補休,10/25-光復節 10/31-蔣公誕辰)
超時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約定時薪x1.66)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薪資發放日:每個月5日
※行政院勞委會於103年7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19,273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月薪未達19273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02-2961-5268 #30 何小姐
li.archi@msa.hinet.net
【其他備註】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無供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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