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勞資糾分問題,可以幫我看一下嗎?

作者: CockyDick (CockyDick)   2014-09-23 15:21:24
我個人認知的答案是這樣
開放各位高手討論
1.雙週84工時的前提下,基本上只要滿足隔週休二日
每天上班八小時就沒有違法,休息時間不算,當然
加班沒超過46小時就不算違法。
2.請一日扣三日違法,不論他怎麼說,你可以不準假,
他不來算他曠職就好,但是一扣三絕對違法。
3.除了時薪未達115外,人力不足並無違法,當然月薪
跟時薪是不同的,請勿把月薪換成時薪未達115,說
雇主違法
4.公告最低薪資是19273,正確且唯一的算法是(月薪/30/8)
常見惡質雇主是這樣解釋的
加班費發給(月薪/240)再去乘倍數
事病假扣薪(月薪/工作天)*1或是0.5
5.違法無誤
6.加班滿一小時必須給薪,通常一般公司都用半小時計,
但是未滿半小時可給可不給。
至於其他狀況
我看大部分都是人際關係跟公司制度問題,
刻意不開發票需要舉證,你直接這樣申訴,
其實也只是讓他們在"被通知"的狀況下檢查
而已,聽你這樣形容,主管作風屬於比較苛
刻,你那位夜校同事暑假的情形可以用同工
不同酬申訴,當然如果多的時間公司願意給
加班費那更賺,常有主管或是老闆因為多的
是時間跟勞工耗,所以贏面很大,勞工輸大
多不是輸在理虧,而是輸在生活,另外雇主
必須要舉證才能提告,建議你請熟識的同事
要把大小事都存證,免得到時候欲哭無累,
另外我這裡有品質不錯的錄音筆,要買嗎=////=。
作者: fckj1131017 (海德里希)   2014-09-23 16:28:00
分析得不錯 但是最後一句才是重點吧!!哈哈
作者: joylove085 (是我~天竺如)   2014-09-23 17:50:00
最後一句才是重點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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