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八月底面試應徵行政人員,
主要就環境打掃與維持,視情況幫忙一些雜務之類的。
面試人員是合夥人之一,都自稱老闆(簡稱老闆)。
負責人掛他女友名字
我要求薪水23K,他主動開25,還不包括業績獎金
(獎金這部分我習慣聽聽而已)
他在自我介紹的部分表明他跟我一樣是單親家庭,
對新成立的公司非常有信心,即使自己負債六百萬也毫無畏懼
9/10領薪資4500
(計算方式:25000/31=806,806*5=4030,獎金470)
公司主要案件來源是518上面找的,
518的業主開價已經是比價過後的價格,
老闆大多都接"網頁設計案件",但他沒有這方面專業,
常常自砍價格(公司內部設計師估價十八萬,他跟廠商報價變一萬八)
即使我們跟他建議簽約案件內容過於龐大,價格又低,
這樣的經營方式不符合成本,
他仍然堅持自己的作為,並表示我們只是員工而已,不懂得經營公司。
可想而知,十月份發不出九月份薪資,
預計發薪日10/10,應該提前,但說要延到10/13(一),
星期日晚上我在LINE群組內看到老闆說他星期一要北上出差,
我詢問"那薪水呢?" 他來個已讀不回當作ending
此時員工紛紛覺得不妙。
星期一到公司,老闆進辦公室跟我們懇談,
開始使出"哀兵政策",先說案件還沒簽結,
暫時收不到尾款足以發薪資,
又說案件進度太慢,他打算多接幾個案件,
拿客戶的頭期款來付我們的薪資,請我們寬限他到10/20
最後說他預計本月底前有五個案件會結束,馬上就有錢進來,
請我們相信他即使不是10/20發薪水,月底也會全部給齊。
公司內部已經有很多人是存款耗盡的狀態,
甚至家裡有龐大負債,或者要幫媽媽出醫療費用。
還有三個人是領不到薪水就會被家裡的人押回去外縣市。
10/19 公司同仁私下詢問他隔天有沒有要發薪水的事情,
他又搬出那套藉口,說他周轉不過來,現金未入袋。
於是同仁要求10/20開會
10/20 他還是不斷重複這一套說詞,一再承諾10/25會先發半薪,
月底補齊全額,但絲毫未提及10月份薪資的問題。
大家已經怒氣滿點,我表明了身上沒有存款,是要我帶小孩自殺嗎?
同事也紛紛表明自己今天領不到錢,就是各自回家(苗栗、台中、台北)
老闆說:"目前有表態的真的經濟困難,我現在去籌錢,下午發全薪"
最後員工集體討論結果請他先去籌款,下午再開會一次。
到了下午,大家都跑出去吃飯,他先回來公司,
發現辦公室內有兩位同仁把電腦搬回家了
(因為公司設備不足,所以這兩台電腦是同仁自己的)
趕緊打給某位同事:"他們都把電腦拔走了,是不幹了嗎? 你也要離開嗎?"
等到我們都回到公司,老闆還是表明沒有錢。(幹!!!那這幾個小時你回家睡覺喔?)
堅持請我們寬限到10/25領半薪,月底補齊。
但開了一個但書"若大家願意繼續留下來幫忙,那麼有留下來的人
就是10/25領半薪,其餘的月底補齊"
講著講著又自己改口"我保證,在第一時間領到客戶的錢,就馬上給你們"
我反問他"第一時間是什麼時候?"
他說"不一定,要看客戶哪時候撥款"
接著我們反問他"若最壞的打算是沒有人願意留下來呢?我們領得到這些錢嗎?"
他則表示"很難。你們都離職了,我要繼續找人遞補你們的位置,
把事情做完才有辦法發薪水給你們"
他又點名了幾位同事"你們願意留下來幫我把工作完成嗎?"
同事說"沒辦法~ 我們今天領不到薪水就是回家"
老闆說"我很遺憾,想不到跟你們的緣分這麼短,
我也不知道你們有這樣子的困難"(這早上不是講過了,一再裝傻是怎樣?)
聽到這裡大家都無言了。
這也是我上板來發文的主因。
以上句句屬實,接下來我們也會採取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