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的工作經驗,駐局駐署這種工作
只要工作態度沒有什麼太大問題
通常沒人想換人或是解約
因為還要交接,等新人熟悉業務
這太不合成本效益
甚至局/署裡還可能還要求委辦公司指定跟他們要的人簽約
萬年約聘這個名詞不知道原po有沒有聽過
之前我遇過一個公司覺得不適任駐局工作的人(是沿用上一個公司的駐局)
剛簽約2個月,一樣解約請他走人
但是,告知要解約的隔天
一早說要請假,然後就不來交接
打電話不接,局裡長官打也不接,就直接消失
我想,契約工作本來雇主就有決定權
或許環保署的做法不是很妥當....
我不太知道詳情,不適合多說什麼
但是,不管原po發文還是回文
從頭到尾都是你的片面之詞.....
最後還是希望原po可以順利解決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