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 徵新竹就業中心-就業服務外展人員

作者: sarah781207 (Sarah)   2016-05-04 16:37:46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就業情報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派駐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新竹就業中心
【工作職缺】
就業服務外展人員 職務代理
(職代日期自聘僱日起至105/11/27)
【工作內容】
1.發掘失業者,提供就業資訊、協助就業媒合。
2.拜訪雇主、社區民間團體及村里鄰長。
3.發揮資源媒介者及組織者角色功能,成為就業服務中心與村里鄰長間橋樑,促成小型雇
主座談會或就業促進研習會。
4.宣導就業服務相關措施及勞動相關訊息。
5.實驗社區職場經理人角色功能。
6.其他交辦事項。
(視需要時彈性調整責任區及工作內容)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一)學經歷資格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學士學位以上。
2.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專科畢業且具備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3.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畢業且具備就業服務業務相關工作經驗4年以上。
(二)電腦基本操作能力,中文打字輸入每分鐘20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三)須具備駕照且自備交通工具。
【工作地點】
新竹就業中心 (新竹市東區光華東街56號)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周一至周五 08:00~17:00
【月休】
※沒有填寫月休或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1. 團體保險
2. 節慶禮金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4年7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0,008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月薪31,930元
【需求人數】
1位
【聯絡人/連絡方式】
黃小姐 / lark.huang@career.com.tw
請E-MAIL履歷表至lark.huang@career.com.tw,
主旨請註明「應徵新竹就業中心外展職代+姓名」
【其他備註】
適合者將以電話聯繫。
派遣公司對派遣員工並無抽成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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