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研究發展處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工作職缺】
行政人員-職務代理人 (短期約用)
【徵求條件】
1.具學士以上學歷。
2.熟悉Office文書處理作業及具備基本統計分析能力。
3.具備資料蒐集,彙整分析,方案規劃及公文寫作能力。
4.具備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為佳。
【工作內容】
1.參與並執行研發處重要法規、計畫之訂定與修訂。
2.辦理推動學術研究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工作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發展處)。
【工作時間】
08:00 至 17:00
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及格後,續聘至106年2月28日,留職停薪
人員復職即應離職。
【月休】
週休二日。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公司福利】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約用人員薪級表」支薪
學士級31,518,碩士級36,153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需求人數】
1名(視成績增列後補2名)
【聯絡人/連絡方式】
研究發展處黃美鈴編審
聯絡電話:(02)7734-1315
【其他備註】
[應徵方式]
意者請於105年5月15日(星期日)前至本校人事室網站→徵才系統→徵才網站
加入會員後→輸入「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專長」、「簡要自
述」等資料→儲存→並上傳身分證、學歷、經歷、證照等證明文件電子檔→應
徵本職缺。
[備註]
(一)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逾期或證件不齊
者恕不受理報名。先行書面審查,合者擇優面談,未獲遴用者,恕不再
通知及退件。
(二)所送履歷表資料如填列不實或舛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
、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