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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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臺北榮民總醫院 精神部社區復健精神科
【工作職缺】穩定就業方案-就業服務員
【工作內容】
(一)就服員工作契約至105年12月31日止,試用期三個月,之後視工作狀況及重建處核定
補助而定是否續聘。
(二)在本科醫療團隊成員帶領下,就業服務員需於現場輔導精神礙或其他身心障礙患者之
就業工作。
(三)負責就業促進方案、職業復健相關醫療業務之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工作,及接受醫療
團隊與重建處督導人員之督導,參與相關之科內醫療團隊會議、進修課程以及相關重
建會議。
(四)負責與提供工作之雇主協調聯絡,聯絡個案,並協助個案與雇主溝通。每月至少需訪
視個案一次。
【徵求條件】
(一)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
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者,有協助團體治療經驗者佳。
(二)熟悉並會使用電腦word, excel, powerpoint 等軟體,個性成熟具彈性、配合度佳、
機動性強、反應機靈,具工作熱忱者。
(三)能接受外勤工作者。
【工作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及服務個案之工作案場
【工作時間】原則上為週一~週五 8:30~17:30(中間休息一小時)
週末或週間額外時間出勤,可提出補休申請
【月休】週休二日
【公司福利】年終1.5個月(依到職日計算)、院內看診優惠、美食廣場持識別證打折
符合重建處之規定下,可申請至案場訪視個案之交通費補助
【薪資範圍】依重建處資格認定-35,846~37,783元
【需求人數】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意者請於105年5月18日前將個人資料、學經歷、大學畢業證書影本、成績單、工作史及自
傳,email至cyhung6@vghtpe.gov.tw洪小姐,信件主旨請寫:「應徵就業服務員_XXX(您
的姓名)」,信件中請務必留下聯絡方式(手機)
聯絡電話:02-2875-7027轉303:洪小姐(9:00-17:30)
【其他備註】
*面試日期暫定105年5月20日(五),面試地點暫定為精神部四樓會議室,報到及結束時間
視當天應徵人數狀況而定,將再另行以電話及e-mail通知。
*到職日最快為105年6月1日,依臺北榮總之規定,聘用之前需完成勞工體檢(三個月內),
方可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