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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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http://www.dosw.gov.taipei/ct.asp?xItem=243738073&ctNode=71213&mp=107001
【公司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工作職缺】約僱科員
(本工作為短期值務代理,晉用期間為2016年12月19日~2017年1月20日)
【工作內容】
(一)兒童及少年保護安置業務(職缺1)
(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業務(職缺2)
(三)其他機動性及交辦業務(職缺1及職缺2)
【徵求條件】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不限科系。
【工作地點】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科(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5樓)
【工作時間】星期一~星期五 08:00~17:00或09:00~18:00
【月休】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見紅就休
【公司福利】本工作為為期5個星期之職務代理,不過因晉用期間含括年底及年初,
故可多領本薪*1.5月*1/12=4,239元之年終獎金,另有年終聚餐。
【薪資範圍】33,908元/月,含勞健保
(本工作為期5個星期,薪資試算為:月薪33,908元+2天日薪+年終獎金4,239元)
【需求人數】2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陳佩琪股長/莊美琪股長(02-27256972)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文件(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與資格條件
相符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
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於105年12月9日
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1008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5樓兒少科陳佩琪股長收(請
註明應徵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約僱科員),逾期恕不受理。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
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其他備註】
本職缺為提報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之職務代理人,
故晉用期間僅5個禮拜,非常歡迎剛出社會、想了解公部門工作性質的年輕人來看
看,也很歡迎需要短期工作機會的人應徵,辦公室的同仁皆年輕好相處,且這個
時間來上班可多領取12分之1的年終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