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公司:優利資源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原徵人公司:台北市就業服務處
【工作職缺】
業務輔導員 (就業服務個案管理)
【工作內容】
派駐期間2017/01/01~2017/12/31
1. 個案管理服務:視個案個別需求,結合就業諮詢、職業心理測驗、推介就業等,協助
解決就業問題。
2. 櫃台服務:視派駐地點而定,每週約2-3天於就服站櫃台辦理失業給付業務。
3. 個案建檔、報表統計等其他就服事項。
4. 運用各政府計畫提升個案就業機會。
5.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大學)以上勞工、社會
工作、心理、社會學、人力資源與諮商輔導等相關系所畢業者,並具有全職工作經驗(
就學期間之工作經驗不予列計)1年以上者(需檢附工作證明)。
2.具有社工師證照或非上述相關科系畢業而具有就業服務乙級證照
者,並具有全職工作經驗(就學期間之工作經驗不予列計)1年以上者。
3.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大學)以上系所畢業者,並有
國內就業促進、社會工作、心理治療或人力資源等相關實務直接服務工作經驗(就學期間
之工作經驗不予列計)1年以上者,前開相關實務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應為全職受薪工作,不
含兵役、志願服務或實習性質之經歷。
【工作地點】
景美就業服務站(臺北市羅斯福路6段393號2樓)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週一至週五9:00至17:00
【月休】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週休二日
【公司福利】
三節禮金、生日禮金、績效獎金...等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4年7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0,008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月薪31930元
【需求人數】
2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林先生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