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對外漁協 / 遠洋漁業觀察員

作者: robart (左右手)   2016-12-20 16: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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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
【工作職缺】 遠洋漁業觀察員
【工作內容】
(一) 船上工作:
(1)應收集觀察船基本資料、漁具組成、作業方式、作業地點、漁獲量、魚體處理及咬
食情況、生物採樣、生物樣本處理情況、紀錄觀察員紀錄表。
(2)漁獲魚體及混獲生物拍照,並註記說明圖像檔以供學術研究之用。
(3)協助安裝漁獲回報軟體及訓練船長利用VMS回報漁獲。
(4)國際性生物標識計畫或相關保育合作計畫執行。
(5)向船上人員宣導漁業觀察員計畫。
(6)隨漁業巡護船或海巡艦艇執行漁業巡護工作、登檢漁船及攝影(拍照)蒐證並製作
登檢紀錄表。
(7)其它交辦事項。
(二) 回國報到後之工作:
(1)回國報到日立即繳交裝備、電子報表檔、觀察員觀察紀錄表、混獲生物紀錄表、可
攜回之生物樣本與採樣記錄表、繳交航海觀察日誌。
(2)回國報到日後五工作天內完成報表初審修正,十四日內應完成各航次報告(含返台
任務報告與心得報告),並依排定日期進行觀察期間工作簡報及座談會。第一校修正,自
接獲通知次日起三工作天內完成修正;第二校修正(含電子檔),自接獲通知次日起五工
作天內完成修正;返國任務報告修正,自工作報告簡報次日起二工作天內完成修正。
(3)個人無法親自攜回之採樣樣本,需進行轉運之行程追蹤,以確保樣本可以順利回收
,如有問題應即提報處理。
(4)個人觀察裝備保養及送修。
(5)協助進行新聘漁業觀察員之技術性訓練。
(6)其他交辦事項。
(三) 進國外港口之工作:
(1)進港轉載漁獲紀錄。
(2)進行港口漁船船長訪查工作。
(3)協助本署檢查員進行港口檢查工作。
(4)港口漁獲物生物採樣與量測紀錄工作。
(5)其他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一)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航海、漁業及水產相關科系佳)。
(二) 健康條件: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地區醫院以上醫院證明符合「漁船船員
(三) 語文條件:國、台語流利,具英文溝通能力尤佳。
(四) 電腦能力:具電腦操作能力及熟Microsoft Office文書作業軟體(如
Excel/Word/PowerPoint)。
(五) 役 別:男性需役畢或免役。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工作地點】
依指定之漁船及公務需要規定之工作地點。
陸上在高雄漁業署。
【工作時間】
船上: 工作時間比較不一定,視漁船作業時間,這我沒辦法掌控。
但依勞基法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陸上: 早上八點至下午五點 中午休息一小時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請寫加班費
【月休】
船上: 因為在海上,休假就換成補貼獎金了。
陸上: 周休二日。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公司福利】
如於遠洋觀察員執行海上觀察任務如派登下列漁船者,另加發任務獎金:
(1)總噸位二百以上大目鮪組漁船:每日核發新臺幣150元。
(2)總噸位二百以上長鰭鮪組、南方黑鮪季節性專業組及經農委會核准赴南印度洋油魚
漁區作業漁船:每日核發新臺幣350元。
(3)總噸位未滿二百漁船:每日核發新臺幣650元。
(四)年終工作獎金:服務滿一年,或服務未滿一年,而同年十二月一日仍在職者,其年
終工作獎金依考核結果發給,並於勞動契約中明定之。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陸上薪資約42,000元/月,海上薪資約68,000-83,000元/月,享勞健保。
※行政院勞委會於104年7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0,008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月薪未達20008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
正取 45名,備取若干名。
【聯絡人/連絡方式】
對外漁協 劉先生 / 連絡電話(02)23680889分機117
【其他備註】
意者請至www.ofdc.org.tw人才招募查詢及下載報名簡章,並於106年1月12日前郵寄至台
北市溫州街14號3樓。
人才招募短網址 http://goo.gl/9Zrx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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