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這樣的
12/4左右收到某上市櫃公司的錄取通知
是台幹的工作 要求我12/18繳交護照.台胞證.體健報告等相關證件
20號左右去大陸報到
加上買筆電的兩萬五(公司有開規格)+護照台胞證體檢(都是自費)約30000
後來因為護照及台胞證都要改名 26號之後才拿到證件
26號到公司報到 還缺一些書面文件
有跟公司報備 當時公司說會再幫我改時間
但27號公司打來說因為未按時報到 主管說要取消錄取.並發EMAIL通知
我當場傻眼
前一份工作已經辭職 加上已經花了三萬多. 上市櫃公司可以這樣做嗎?
現在我該如何處理?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