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法務專員

作者: coreasia (coreasia)   2018-02-14 09:42:21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中勤人力資源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原徵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工作職缺】
法務專員
【工作內容】
(1).協助研擬、刻正及維護相關法令(如廣電法、媒體壟斷防治與多元維護法草案或電信
管理法等),並參與研修法令之相關問題回覆。
(2).協辦相關單位處理法務程序作業(如廢止電信業等)。
(3).受理當事人或業者(傳播業)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公司資料等處理。
(4).處理行政調查及相關文稿之草擬。
(5).日常公文處理及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沒有內容會被刪文!!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1).國內外大學法律或科技法律等相關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歷(須檢附相關證明)。
(2).具通過【全民英檢中級以上】之英語能力檢定證書(TOEIC、TOEFL、IELTS或其它等之
一),或其它相當等級之【國外語言(歐、英、日語等之一)】等能力測驗者(須檢附相關證
明)。
(3).於國外大學院校系所(歐語系、英語系、日語系等之一)取得【學士以上】學歷者尤佳

(4).熟悉行政法、通訊傳播相關法律者尤佳。
(5).須配合於【107年3月1日】上班者。
【工作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彈性上班0830-0900至1730-1800
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請寫加班費
【月休】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三節禮金/禮品,健康檢查,團體保險,尾牙及其他福委會福利
在職每滿一個月就有一天不扣薪之福利假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7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2,000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47900元/月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月薪未達22000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黃小姐
[email protected]
有意願者請先投遞履歷,信件主旨"應徵法務專員-XXX(姓名)"
【其他備註】
派遣公司對派遣員工並無抽成金額
作者: lte40403 (Min)   2018-02-14 15:56:00
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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