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回文
一、 宇桻公司當時聘請您時的員工人數為3人(現為5人),依政府法令規定可不設立勞
保
,礙於公司員工流動頻繁(舉凡短期、新進試用員工),且為了避免加退保的繁瑣程序,公
司均以雇用臨時工(或打工)投保團保(如下圖),並請員工自行至公會加勞保。當時跟您要
資料,是說要保險並非勞健保。
https://i.imgur.com/KhYo4yp.jpg
為顧及員工安全,團保理賠較多(大小傷皆有理賠),勞保理賠金額較低(除了身故及重傷
住院才有理賠),故公司直接幫您辦理理賠金額較高的團體保險了。
您當初9月18日到職,當天已提醒您隔天記得帶相關資料,但您一直到9月24日都沒有提供
,25日才提供相關資料,故公司從25日開始保險。
https://i.imgur.com/dg9x91i.jpg
https://i.imgur.com/7sVVxMv.jpg
二、您於106年9月18日到職至106年10月17日,一個月休(請)假計11.5 天,作綴無常,
直到您於10月23日自稱伯父受傷(非直系親屬),未經公司規定請假程序擅自曠職後自行離
職。
三、您到職滿一個月,公司依當初的條件由起薪25,000加薪5,000元至30,000元(含底薪及
勞保等津貼),且公司並沒有因為您的多休假而扣薪。
意思就是您實領上述金額,卻沒有去工會投保勞工保險,也沒有要求公司要幫您勞保,還
反過來怪罪公司沒有幫您投保。面試時,也已經跟您提及到因為公司員工人數關係,需要
員工自行去投保勞保。
四、至於公司會被罰款的原因(您收到的裁決書),因為當時公司疏忽沒有依照規定幫您辦
理”就業保險” 並非”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不論公司規模大小都需要為員工投保),
這點公司已做相關改善。
※ 引述《jeremysky430 (糯米)》之銘言:
: 在去年的時候 在這個版上看到該公司的徵人
: 之後錄取開始上班 有跟我要資料說要投保勞健保
: 結果離職後 卻發現根本沒有替員工投保
: 向勞動部投訴後 最近得到勞動部回應了
: 因為工作環境都是身處在施工中的工地
: 而且還有看到該公司在版上有繼續徵人
: 勞健保那項還是沒填寫任何資訊
: 想提醒如果還在該公司上班的人要注意權利
: 畢竟工作環境那麼危險
: 要是發生事故 後果是自己要承擔的
: 附上勞保局回應的以及該公司版上徵人資訊
: https://i.imgur.com/VIEfa8w.jpg
: https://i.imgur.com/dohMRZp.jpg
: https://i.imgur.com/7YcmO0o.jpg
: https://i.imgur.com/AQzSGca.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