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文化部聘用職務代理人

作者: ters (advanced)   2018-07-26 00: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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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文化部
【工作職缺】
聘用助理編審(職務代理人)
【工作內容】
一、國際文化交流專案及相關行政事務
二、國際文化領域訪賓接待
三、業務管考及相關資料研析彙整
四、其他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https://personnel.moc.gov.tw/recruitment/temporary/
一、應徵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預訂聘用期間為即日起至107年12月13日止)
1. 國內外公私立研究所畢業,具碩士以上學位。
2. 具相當於全民英文檢定中級以上能力。
二、應徵高考二級職務代理人(預訂聘用期間為自簽約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
分配報到前1日止,預估為107年12月至108年1月間)
1.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院所畢業或以上學歷。
2. 具相當於全民英文檢定中級以上能力。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行政院聯合辦公大樓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每天8小時,每週40小時
(上午8-9時彈性上班、下午5-6時彈性下班,需上滿8小時)
加班可選擇補休或加班費
【月休】
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每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休假
【公司福利】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1. 月薪40,901元(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
2. 月薪34,916元(高考職務代理人)
【需求人數】
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1名
高考職務代理人2名
【聯絡人/連絡方式】
聯絡電話:02-8512-6272 文化部人事處林小姐
【其他備註】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檢附個人履歷、英語檢定證明、學經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
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
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語文專長證明文件及自
傳等資料各1份,以A4紙張雙面列印依序裝訂成冊,於107年8月6日(星期一)前(以郵戳
為憑)逕寄: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3樓文化部人事處收,並
請於信封註明參加甄選職務【交流司聘用助理編審(留職停薪職代/高考職代)】、
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請至文化部人事服務網(網址:https://personnel.moc.gov.tw)「徵才/新
進專區->徵才專區->聘僱或臨時人員徵才」專區報名本職缺並填妥相關個人資料。
三、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
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四、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
確定之翌日起算。
作者: anticpjh (000)   2018-07-26 12:47:00
文化部加班應該加蠻凶的,自己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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