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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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黃泰翔律師事務所
【工作職缺】
法務助理
【工作內容】
1.協助律師一般行政庶務,如影印、掃描、郵寄。
2.會議安排、聯繫、接待。
3.協助法律業務,如閱卷、編卷、書記官或承辦人聯繫。
4.撰寫簡易書狀,如陳報狀、請假狀等。
5.安排遞狀或文件、資料送交。
6.零用金管理、小額採買、律師業務收支紀錄。
7.協助律師其餘交辦之業務。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大專以上,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佳
【工作地點】
高雄市左營區明華一路(近高雄捷運巨蛋站2號出口)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週一~週五09:00-18:00或08:30-17:30
(午休12:00-13:30)
【月休】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週休二日說明:依照中華民國法院上班日為準,法院上班就上班、法院放假就放假
補班日是否例外給休,依照律師指示
【公司福利】
三節獎金、不定期聚餐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7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2,000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23000元/月起,依能力、經驗向上調整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請將履歷MAIL至[email protected]
黃泰翔律師收 並請於標題註明【應徵法務助理】
【其他備註】
代po,有問題可直接以MAIL詢問。
合適者會另行通知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