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
目前在找新工作的階段,因為之前的工作工時扣掉休息都是8小時
在人力銀行上會看到一些上班時間寫9個半小時(有些會寫休息1.5小時有些沒寫)
最近面試一份工作,薪資跟地點對我來說都算理想
週休二日,平日偶爾可能需加班
但每天上班時間為9.5小時,中間休息1小時,等於工作8.5小時
加班會有加班費,但平日多出的0.5小時看來不算加班
請問工時8.5小時對一些公司來說算是常態或是合法的嗎
想請教大家的看法
另外有去爬了勞基法,這樣加班費是否依舊為 (本薪+全勤)/30/8 的時薪去計算
*不太清楚是本薪+全勤還是只能用本薪算
怕公司變相除以8.5小時
剛剛看了板規,不太確定job能不能發這篇文,如果不行的話我再刪除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