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客委會徵法律臨時人員

作者: ivankaikai (changeivan)   2019-01-03 14: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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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客家委員會
【工作職缺】
臨時人員(法律)
【工作內容】
一、辦理講客廣播電臺改制財團法人之相關法律資料蒐集、整理及行政工作。
二、審閱契約和相關文件。
三、協助制式合約之審閱撰寫及修改、組織改變的風險規定。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法律系或相關科系畢業。
二、曾任職政府機關或曾協助財團法人設立之相關經驗者尤佳。
三、須熟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處理。
四、對於組織法制有研究或有興趣者佳。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8樓
【工作時間】
日班(上午8時至下午6時)
【月休】
依公司規定(週休二日)
【公司福利】
依公司規定
【薪資範圍】
新臺幣38,906元整(每月以312薪點核支;每薪點以124.7元計算合)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 請以親送或郵寄履歷方式應徵)
一、本職缺係依行政院核增員額辦理,將俟講客廣播電臺改制為財團法人時隨同減列(如
屆時因此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請檢齊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108年1月8日前親
送或寄達本會(以郵戳為憑)。
三、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符合資格者擇優另擇期約談,未錄用者之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亦不另行通知。
四、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請註明所應徵之職務,地址及白天聯絡電話。
六、備用2名,期限3個月。(逾期作廢)
七、請託關說,一律不予錄用。
八、聯絡電話:(02)8995-6988轉592 陳專員。
【其他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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