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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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藝術學院
【工作職缺】
專任助理
【工作內容】
1.本院國際簽約交流事務及學生交換、國際活動等相關國際化業務。
2.本院校友聯結之業務執行。
3.其他交辦院務事項,如:行政文書作業、會議資料翻譯、活動支援等。
【徵求條件】
1.學士級以上,科系不限,對行政工作有興趣者。
2.語言能力:
具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或相當程度或英語相關科系畢業或學歷為英語系國家,能流利溝通
與書寫之英語能力。
3.電腦能力:
運用網路蒐集資料並整理分析,熟稔office文書處理軟體操作能力。
4.認真、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者。
5.具行銷及企劃能力、大學校院行政或國際交流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6.聘用期間:
108年5月初起聘用,可立即到任者尤佳,一年一聘。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藝術學院(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樂智樓三樓)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8:30-17:30(午休時間:12:00-13:00)
【月休】
週休二日
【公司福利】
學校設施使用(圖書館、體育館、游泳池等)、教職員身分折扣或優待(如醫療、課程進修、
周邊商圈消費、停車等)等。
給假:服務滿一年享特別休假7日並隨工作年資累積特休日數。
【薪資範圍】
比照本校產學合作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
學士級第一年起薪32,466元/月;
碩士級第一年起薪37,132元/月。
含勞健保、公提勞退、年終獎金 (依在職月份比例計算)。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1.意者檢具學、經歷履歷表、自傳、最高學歷證書、語言能力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並於
108年3月25日(週一)下午6時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聯絡人信箱。
2.本案聯絡人:
臺師大藝術學院 劉小姐;
電話(02)7734-1990;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專任助理人員」,逾期或文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其他備註】
1.本次應徵將以書面資料初審,擇優電話通知面談(試),初審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及
退件。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備取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3個月,期滿未通知遞補,則自動喪
失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