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PO文不知為何被版主刪除,
說是"缺標語" ? 有點不大懂版主的意思,歡迎版主或是版友說明指教。
【公司名稱】
禮麒律師事務所
官方網站:https://leechilaw.com/
可供投遞履歷者參考。
【工作職缺】
行政助理/秘書
【工作內容】
接聽辦公室電話、文件收發與遞送郵寄、客戶接待、與法院連繫、製做卷宗、製做書狀、
影印文件、跑銀行、其他律師交辦事項等行政庶務
不會要求寫狀或是做其他法律專業事務,所以非法律系畢業者亦可。
【徵求條件】
1. 無經驗可。
2. 法律系畢業佳,但非法律系畢業者也可以。
3.「律師就是要滿足當事人的要求,並且要比當事人想的更多。」
這是本事務所律師的信念。
所以請「助理」把「律師」當成你/妳的當事人,
滿足律師行政上的所有要求,甚至要比律師想的更多。
4. 細心、耐心、責任心是必要的條件。
5. 須具備word、excel、powerpoint、google等軟體基礎使用能力。
(不會也沒關係,本所有書可以學)
6. 須配合律師之要求加班,加班費另計。
【工作地點】
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3號7樓之6
(捷運善導寺站或捷運中山站步行8~10分鐘)
【工作時間】
上午九點至下午六點半,中午休息一點五小時。
休假日均依公務人員(法院)時間為準。
例如五一勞動節,法院沒休,所以事務所也沒休。
員工可選擇另外找一天補假或請加班費。
【月休】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三節禮盒、年終獎金、不定期與律師一同午晚餐及全事務所聚餐、下午茶
年終獎金依據事務所當年業績發放,去年(107)發超過2個月。
【薪資範圍】
試用期3個月 薪資24000元起,過試用期視能力調整。
具秘書、助理相關經驗者歡迎向上議價。
加班另有加班費。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請將「履歷」寄至以下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李奇律師收
不用提供「自傳」那種沒有用又困擾彼此的東西。
電子郵件主旨欄請註明:<應徵行政助理/秘書> OOO(姓名)、連絡電話09XXXXXXXX
【其他備註】
本事務所工作節奏較快,歡迎想體驗事務所經驗的人來挑戰。
本事務所案件多元,可以見到各式各樣不同的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