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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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工作職缺】
約聘助理研究員
【工作內容】
(一) 協助新興毒品尿液檢驗技術之研發。
(二) 協助實驗室新興毒品質譜圖建置工作。
(三) 尿液品管檢體配製。
(四) 精密儀器一般維護保養。
(五) 尿液檢體前處理。
(六) 尿液檢體定性篩驗分析。
(七) 尿液檢體多項定量分析。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一) 學經歷: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國內外研究院所醫藥、化學相關科系畢業,具有碩士學位者。
2. 國內外大學醫藥、化學相關科系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1年以上
著
有成績者。
3.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 品操良好,未曾受刑事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各款情事且須符合臺
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工作地點】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毒物化學組(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3號)。
【工作時間】
上午8點半至下午5點半(須配合業務加班,加班比照公務人員計算加班費)
【月休】
周休二日 跟公務人員一樣的放假方式
【公司福利】
任職次1年起有休假、強制休假補助
任職當年度依任職月數有年終工作獎金1.5個月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8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3,100元
※無薪資、比照科技部、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328薪點起薪(約新台幣40,901元)
【需求人數】
正取1名,備取2名
【聯絡人/連絡方式】
本所人事室(02)22266555轉100 潘先生
【其他備註】報名方式
(一) 意者請於108年10月24日前,將以下報名表及應繳證件及資料影本,依所列次序
由上而下排列整齊,並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報名信封請於右上角註明【應徵毒物化學組
約聘助理研究員】字樣,親送本所收發室或以掛號郵寄本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或
表件不齊者概不受理):
1. 報名表及自傳1份(請至本所網址https://www.tpa.moj.gov.tw-最新訊息-人
事
公告或複製網址https://www.tpa.moj.gov.tw/292712/292741/292745/728420/post
使用,並貼妥最近1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學歷證件影本1份。
3. 退伍令影本1份(女性免當兵者免附)。
4. 工作證明文件影本1份(在離職證明書或勞保投保明細資料表)或曾於公家機關工
作
之證明文件影本。
5. 專業證照及格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二) 應徵者所繳驗之應考資格證明文件一律繳交影印本,經查驗後概不退還;若經查
明有偽造情事者,撤銷甄選或甄選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 資格審查合格者,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電話請儘量保持暢通。
(四) 其他注意事項:
1. 本次甄選錄取人員,自實際到職日起聘,聘約為1年度1聘,每年度須經過考核成
績
優良,始得續聘,最長聘用至109年6月30日止;備取人員,於本所出缺時,依錄取順序通
知報到,未於規定期限報到者,以棄權論,並註銷備取資格。
2. 月支報酬:328薪點起薪(約新台幣40,901元),並依「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
給
與辦法」第8條之1規定,按月與本所共同提繳勞工退休金各為6%。
3. 聘用期間應遵守工作指派,如因工作不力、違背規定,立即解聘;另聘用原因消
失
及所佔職缺經上級另為其他處分或遇法令修訂致無法進用時,應即解聘,不得異議及以任
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 本甄選視面試成績擇優錄取(得視面試結果不足額錄取),面試平均成績未達70分
者
,均不得錄取。
5. 經備取列入候用名冊者,候用期限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翌日起至109年6月30日
止
,期滿未獲聘用者或聘用期間發生消極資格條件限制者,即喪失被聘用資格。
6. 各項應繳驗證件,請仔細檢查後再行寄出,如有遺漏、資料不齊或影印不清,不
予
受理,視同放棄,因而影響當事人權益者,自行負責,本所不再另行通知補件,以維護其
他應徵者權益。
7. 本甄選遇有颱風、地震、空襲、水災、火災或發生其他重大事故時,得延期舉行
,
日期另行通知並公告於本所網址https://www.tpa.moj.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