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教育部國教署徵求職務代理人

作者: ck123 (腹語術)   2020-06-18 20:01:13
【公司名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工作職缺】 約僱人員
【工作內容】
1.幼兒園園長資格、訓練辦法訂定、釋示及課程領導研習規劃與執行。
2.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研定、釋示及相關事項。
3.辦理臺北市、臺中市、南投縣、嘉義市、嘉義縣及金門縣等縣(市)之收費調整及修正備查相關事項。
4.公私立幼兒園收費項目用途與退費項目基準及公立幼兒園收費基準自治法規(地方範本)及收費(包括保險、學雜費)相關事項。
5.學前組教育部國會管理系統質詢事項及部長承諾事項管考追蹤。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具簽辦公文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地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北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
【工作時間】上班時間:上午8點半到下午5點半
【月休】周休二日 月休8日
【薪資範圍】 錄取者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折合新台幣34,916元(另須自付 勞、健保及提繳退休
金)。
【需求人數】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應貼相片並含基本資 料及自傳等,
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履歷表格式請至「銓敘部 網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
載/任用」下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 明僅供查驗身分用)、學歷證件及其他相關經歷專長證明等相關資料(除 履歷表外,其餘請附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
。所提供資料如有 不實,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法律責任由當事人
自行 負責),於109年6月25 日以前郵寄至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4 樓,教育
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前組幼課科黃小姐收(連絡電話:0277367461),信封外請註明應
徵職稱及白天連絡電話,郵戳為憑,逾期 或證件不齊均不予受理。
【其他備註】
一、 應徵者經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及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及退件),經
錄取者由本署通知報到,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並由候補 人員依序遞補,棄權者不得
提出異議。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並得視甄 選成績增列候補1-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
當時,得予從缺),候補期間 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錄取人 員報到前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
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 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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