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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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工作職缺】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僱用期限:錄取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10年高考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0年10月
底報到)
【工作內容】
1.協助辦理資訊安全相關業務。
2.辦理資訊系統設計與規劃、資料庫倉儲及探勘、網站維護管理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資訊相關類科畢業。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並具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工作地點】
桃園市中壢區強國路68號7~8樓。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
800~17:00或9:00~18:00(午休12:00~13:00)
【月休】
週休二日
【公司福利】
無
【薪資範圍】
月薪34,916元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0年3月31日前,檢附下列資料親送或逕寄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人
事室游先生(320032桃園市中壢區強國路68號7~8樓)
(1)履歷表(請務必至本處網站https://traffic-tad.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區下載)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資料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三、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管理師、日夜連絡電話」
四、連絡電話03-3777300#1901游先生
【其他備註】
若有業務相關內容想詢問可先站內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