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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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工作職缺】
法務人員
【工作內容】
(1)都市更新、住宅、民法及其他不動產相關法令遵循。
(2)本中心內部制度與規章等法令研議。
(3)本中心契約或法律文件之草擬、撰寫與審閱,並協助提供。
(4)法律意見或參與相關會議。
(5)訴願、訴訟、協商及各類非訟作業之因應與處理。
(6)法務工作支援或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法律相關之各院、系、組、所、學位畢業並取得證書者。
"有下列資格條件尤佳"
(一)執業律師。
(二)擬訂或審閱關於都市更新、營建工程或房屋租賃契約文件等相關經驗。
"職務條件"
☆資深專員
(一)碩士以上學歷,具相關經歷3年以上或其他經歷4年以上。
(二)大學學歷,具相關經歷5年以上或其他經歷6年以上。
(三)專科學歷,具相關經歷5年以上或其他經歷6年以上。
☆專員
(一)碩士以上學歷,具相關經歷2年以上或其他經歷3年以上。
(二)大學學歷,具相關經歷4年以上或其他經歷5年以上。
(三)專科學歷,具相關經歷5年以上或其他經歷6年以上。
☆課員
(一)大學以上學歷。
(二)專科學歷,具相關經歷2年以上或其他經歷4年以上。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
【工作時間】
彈性工時
上班時間 8:00至9:00
下班時間 17:30至18:30
中午固定休息時間12:00~13:30
【月休】
每周休二日(六、日)
月休最少八日
【公司福利】
★補助國內旅遊最高6千元,國外旅遊最高1萬元!
★員工勞退自提滿6%,中心公提7.5%至專戶!
★員工結婚中心發給1個月薪資當成家基金!
【薪資範圍】
資深專員 - 新台幣6 - 7.8萬元。
專 員 - 新台幣4.6 - 6萬元。
課 員 - 新台幣3 - 4.5萬元。
★實際薪資依「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人事管理作業辦法」辦理,並考量應徵者應徵職
務之實際學經歷及核定為原則★
【需求人數】
法務人員1名
另徵其他職務人員數名。
詳情請參住都中心人力招募網站。
網址:http://hr.hurc.org.tw
意者亦請至網站線上填寫個人履歷。
【聯絡人/連絡方式】
黃小姐,02-2100-6300 分機:121
張先生,02-2100-6300 分機:134
【其他備註】
★新進員工應簽3個月定期契約,應先行試用,試用期3個月,試用合格者,得予續僱★
★依法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並持有證明文件者、具備「原住民身分」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