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樹人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徵校護

作者: herrotrowa (無主野貓)   2021-10-05 18: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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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樹人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工作職缺】
校護
【工作內容】
1.訂定規劃全校衛生保健工作計畫及辦法。
2.辦理學生健康檢查相關事項(含學生應繳費用彙整)。
3.校園緊急傷病處理、登錄及通報,並協助校園災害處理。
4.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使用管理,學生健康基本資料建檔與管 理。
5.辦理學生團體保險事宜。
6.衛生保健資料之整理與校園傳染病防治衛教宣導。
7.協助學校推動各項衛教工作。
8.指導師生各項緊急救護技巧。
9.協助體適能資料建置及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
10.調查特殊疾病學生之資料並建檔。
11.健康中心環境布置、清潔維護、機械保養及設備充實。
12.處理流行性疾病相關事項。
13.協助學校體育或戶外活動之護理工作(含例假日)。
14.其他交辦事項。
沒有內容會被刪文!!
【徵求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2.符合「醫事人員任用條例」及「醫事 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之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並符
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4.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
5.無營養師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營養師之情事者。
6.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考之特種考試、專技人員高考或檢覈考試護理師類科考試
及格,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7.具備下列護理工作累積年資3年(含)以上者(採計至報名前一日),需附相關服務證明書(
已離職者請提出離職證明書)。
(1)公私立醫院(不含診所)之護理師或護士。
(2)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消防局及其所屬單位之護理師或護士。
(3)公私立學校之護理師或護士。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工作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大安路216號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週一~五 7:40~16:40
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請寫加班費
【月休】
※一定要有數字。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週休二日
【公司福利】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月薪: 3.1萬~4萬元
※行政院勞動部於110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4,000元
※無薪資、比照科技部、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月薪未達24000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陳小姐 02-26870391 分機:114
【其他備註】
應徵需檢附文件:
1.身分證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護理師證書
5.護理工作累積年資3年(含)以上者,附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或相關服務證明書
6.個人簡歷表
7.切結書
8.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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