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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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工作職缺】短期約用行政專員1名(職務代理人)
【工作內容】
(一) 師生獎補助業務。
(二) 國際人才合作相關業務。
(三) 教師增能計畫推動與管理。
(四) 特色跨領域研究團隊業務。
(五) 國際研究合作案。
(六) 研發優勢分析平台資料管理。
(七) 其他支援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一) 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二) 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具溝通協調能力、公文撰稿經驗及工作耐心、細心、積極、精確。
2.電腦文書處理及製表統計能力。
3.具辦理本校相關業務經驗及熟悉校內相關系統、法規者尤佳。
【工作地點】光復校區 研發處企劃組
【工作時間】
(一) 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本案為職務代理人,至111年6月30日止或人
員提前回職前一日止)。
(二) 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者,予以正式僱用;成績不及格者,停止
僱用。
(三) 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等)
【月休】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公司福利】無
【薪資範圍】
暫依原國立交通大學約用人員報酬支給表及約用標準表規定(學士學歷35,155元/月起薪;
碩士學歷39,455元/月起薪,相關工作年資另依本校規定辦理提敘)。
【需求人數】1
備註:
(一) 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 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聯絡人/連絡方式】
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10年12月9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或郵寄至「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研發處企劃組
林小姐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 最高學(經)歷。
(二)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 個人自傳、履歷表。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其他備註】
(一) 公告期間:自110年12月2日起至110年12月9日止。
(二) 不得與本校校長、擬進用之單位主管或計畫項下執行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
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三)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而有必要予以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
係或終止運用關係,並經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
或運用。
(四)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五) 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
運用之情事。
(六) 錄取人員應切結同意於在職期間內提供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查詢、處
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七) 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3)5712121轉31535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