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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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常明國際法律事務所(台北所)蔡鈞如律師
【工作職缺】 法務專員
【工作內容】
(一)法務事項
1. 協助處理個案法律問題分析及其他行政程序問題。
2. 協助撰擬簡易法律文書。
3. 協助下載電子卷證等,至法院或行政機關閱卷、申調謄本或財產清冊等文件。
(二)行政事項
1. 協助接待客戶、接聽電話(含Line)。
2. 追蹤當事人案件進度及與法院溝通聯繫。
3. 影印、傳真、掃描書狀、整理卷宗歸檔等。
4. 製作書狀、遞狀繳費。
5. 基本帳務整理。
6. 負責律師工作之行程及會議安排。
7. 其他事務所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1. 大學法律相關科系畢業。
2. 一年以上事務所法務經驗者佳(無經驗可)。
3. 個性認真負責、親切擅於溝通、細心耐心、配合度佳。
4. 有律所工作經驗者、能獨立作業、自律性強、多元思考尤佳。
5. 熟Office作業系統及Google雲端工具。
【工作地點】 揚昇商業大樓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43號8樓(華南銀行龍江分行樓上,捷運行天宮站步行5分鐘)
【工作時間】
09:00~18:00,午休一小時
【月休】
週休二日、見紅就休
【公司福利】
1. 工作年資滿一年起,享生日禮金、中秋端午節金、年終獎金、結婚禮金。
2. 工作年資滿一年起,另視案件處理情況及工作表現另給予績效獎金。
3. 不定期下午茶及部門聚餐、不定期咖啡飲料零食、依勞基法規定特休假。
4. 年資滿一年給予旅遊補助及三日旅遊假。(不舉辦員工旅遊,直接折現及放假)
5. 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雇主可任意終止聘僱契約。
6. 本所培養長期穩定的工作夥伴,不鼓勵加班,鼓勵同仁積極、有效率完成工作。
7. 本所認為法務專員並非「過渡性質」的工作,本所珍視專業人員的貢獻,積極認真者
願意給予相應的薪資福利。
【薪資範圍】
月薪3萬2千元起,依經歷或年資調升,應徵者可提希望待遇。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簡小姐 / [email protected]
【其他備註】
1.意者請直接將附有照片履歷、自傳寄至以上email,主旨載明「應徵台北所法務專員-ooo(姓名,並註明聯絡電話)
2.有經驗者可提供撰寫過的書狀或文件(遮蔽個資),惟以2件為限;無經驗者可附校
內相關文件、課堂報告(2件為限)供參。
3.收到履歷審閱後認為適合者,本所將主動聯繫安排時間面試,請勿自行來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