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 臺北大學標竿計畫辦公室誠徵計畫專任助理

作者: okwong ((  ̄ c ̄)y▂ξ)   2023-07-05 12: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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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國立臺北大學標竿計畫辦公室
【工作職缺】
碩士級計畫專任助理
【工作內容】
(一)協助標竿計畫活動之推動與辦理(大學身心障礙學生的入學與就學經驗、大專障礙生
之身心與學習適應量表、共融協作行動研究)。
(二)協助標竿計畫行政等相關事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位。
(二)具行政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PT等)者。
(三)具中英文文獻搜尋與整理、政策文件資料分析能力。
(四)具基礎統計分析能力(能使用SPSS、STATA或R等統計軟體進行資料分析)。
【工作地點】
臺北大學三峽校區 標竿計畫辦公室(社會科學大樓6F27室)。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週一至週五上午8:00-9:00至17:00-18:00(依本校職員差勤管理實施要點辦理)。
【月休】
※一定要有數字。沒有填寫月休或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週休二日
【公司福利】
北大教職員福利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動部於112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6,400元
※無薪資、比照科技部、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依本校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表給付,依碩士級第一年每月薪資38,617元起薪,勞保
、健保及勞退儲金標準依前述規定辦理。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林小姐,E-mail:[email protected]。
【其他備註】
【應備文件】
(一)履歷表含自傳乙份(
https://www.ntpu.edu.tw/admin/a4/download_more.php?id=457)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2年7月10日下午17時前,備齊上述資料,以e-mail方式寄至
[email protected],標題請註明「應徵標竿計畫辦公室專任助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備註】
(一)依實際到職日(約八月中旬)起聘至113年12月31日止,試用期為3個月,續聘與否視工作表
現及計畫申請情況而定。
(二)本次徵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含正取人
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內有效。
(三)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
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
經有罪判決確定。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
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
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4.經學校性平會或
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
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
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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