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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工作職缺】
約僱人事科員(短期職務代理人)
僱用期間:自到任之日起至112年高考三級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
【工作內容】
(一)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熟悉Microsoft office等電腦軟體操作。
(三)有辦理人事業務經驗者尤佳。
(四)有學習及工作熱誠,認真負責、可配合加班者。
(五)未曾受刑事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工作地點】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人事室
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21號
【工作時間】
上午8:30(彈性上班7:30-9:30)至下午5:30(彈性下班4:30-6:30)
【月休】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國民旅遊卡補助
【薪資範圍】
每月支給報酬薪點280點,新台幣36,316元。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817836分機2294賴小姐。
【其他備註】
應徵方式:郵寄,請參事求人 https://myppt.cc/mB7xuM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截止日時:112年8月7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