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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z651513 (霄瑟鬼)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更新】正妹、一夜情 上床摸到男兒身
時間: Thu Sep 11 14:35:44 2014
1.媒體來源:
(更新:網友回應)
桃園劉姓男子去年約一名身高170公分的正妹看夜景,並徹夜喝酒唱歌,天亮後相偕到旅
館休息,劉男趁愛意蔓延,伸手撫摸正妹胸部,赫然發現對方竟是男兒身,嚇得奪門逃
走,事後被控強制性交罪嫌,但高院認定2人合意上床,昨判劉男無罪。
判決指出,去年4月初劉男透過手機交友軟體認識一名「正妹」,被對方美照電到,同月
18日見對方PO訊息表示「好想看夜景」,立刻報名搶頭香,當晚告訴人穿短裙與絲襪赴
約,長髮披肩,劉男高興得開車載對方到虎頭山看夜景,然後到KTV喝酒唱歌到天亮,趁
彼此都有酒意,開車到旅館開房間欲一親芳澤。
不料劉男享受口愛之際,摸對方胸部覺得平平的,再細看,才發現對方男扮女裝。而先
前整晚不開口、低頭嬌羞的正妹,則用男聲說出:「我有跟你說過我是女的嗎?」
劉男嚇得穿好衣褲落跑,事後被控搶手機迫口交,涉犯強制性交罪嫌,出庭不斷喊冤。
一審指雙方身高都約170公分,劉男比較瘦弱還酒醉,未用刀械等暴力手段,告訴人也無
激烈抵抗傷勢、很多機會可逃走呼救卻沒有,提告說詞可疑,判劉男無罪。
案件上訴高院後,20多歲的告訴人仍穿女裝出庭,外型與俏麗正妹無異。他強調想當女
人,也承認赴約時戴假髮穿裙裝欺騙劉男,但他不想上床,劉男發現他男扮女裝仍硬逼
口交並打他。
劉男則強調自己並非同志,也沒動粗,而是嚇到。高院指告訴人未拒絕劉男同赴旅館,
而劉男應是想尋求異性戀的一夜情,綜合各項跡證、證詞後仍判劉男無罪。但本案還可
上訴。
《蘋果》讀者超有才,竟對此吟詩作對,獲近百網友讚「好詩、好詩」,精彩詩作請看
下方全文。另有讀者留言道:「哈哈~世間情又有新劇本了」不知剛惡搞完世堅情的製作
單位有沒有看到這留言呢!也有人對於「正妹」的「我有跟你說過我是女的嗎?」這句
話感到超爆笑的。(黃哲民、法庭中心/臺北報導)
《蘋果》讀者詩作分享
桃園劉姓男,約女夜歡唱,
飲酒天微光,休憩偕開房。
伊人一米七,使君持金槍,
櫻唇吻玉柱,管簫任卿嚐。
夢遊登仙處,未識綺羅香,
雪峰化平原,方知儂是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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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00:31
更新時間: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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