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在路上遇到小城
卻發現小城正在把嘿嘿油加進食用油裡
於是,小明因為正義感而憤怒的大聲罵了小城幾句
但也因而吃上了公然侮辱的官司。
開庭的那一天:
審判長:請問小明,你為什麼罵小城?
小明:是的,法官。小城正如我所述的做違法的事。
審判長:請問小城,你選過市長嗎?
小城:是的,法官。沒有。
審判長:那以你的經歷,能選市長嗎?
小城:不能。
審判長:本庭再問,你選過總統嗎?
小城:法官,也沒有。
審判長:那所以以你的經歷也不能選總統嗎?
小城:是的,不能選。
審判長:本庭宣判小明涉公然侮辱小城「豬狗不如」此乃事實
屬言論自由並不違法,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