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個應該很難有跟我同案例的問題
事情發生在前天5/7的晚上,我在搬家的時
候在社區的地上撿到1000塊,拿去管理室
給管理員請他調監視器尋找失主,當我就繼
續搬我的東西上車,也沒問有沒有找到失主
直到昨天記帳才發現居然少1000多.........
才覺得...對阿!那1000塊也有可能是我自已口袋掉的啊!
今天下午求助早班管理員,他說有阿可是昨天晚上被領走了...(沒寫誰領的沒簽收)
所以我不知道是誰領走的!要問晚班的管理員。
我只是想調監視器釐清一下是不是從我身上掉出來的而已。
昨晚經過管理室還跟晚班管理員有眼神的交會滿久的
雖然懷疑別人不好...可是總覺得怪怪的...侵佔是公訴罪吧...
如果是自己掉的錢還撿給管理員,管理員調監視發現是我自已掉的他卻沒跟我說,還自己
拿走...我這樣懷疑合理嗎...總之很蠢......哪有人跟我一樣的啊!!沒搞清楚之前很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