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笑] 爆笑漫畫趣圖第九百三十三篇

作者: daumda (行不行)   2015-07-05 15:01:42
認真借問一下
如果想原PO這樣轉載別人的圖片、影片
然後賺取流量點閱率,進而收取廣告費
如果引用的資料沒有經過原作者同意
是否會違反著作權法?
小弟不懂法律,只是好奇想問,希望可以理性討論
謝謝大家解答
補一個JOKE點
為什麼龜兔賽跑烏龜會贏?
因為兔子跑反了,繞了地球一圈才到終點
※ 引述《p00o99o (YA!)》之銘言:
: ※ 引述《paling0827 (風輕)》之銘言:
: : 其實昨天的意思是半小時兩千
: : 那時薪不就是四千了
: : 很單純的覺得時薪四千很多很羨慕
: : 沒有不尊重行業別不尊重專業的意思
: : 造成大家的誤會真不好意思...Orz...
: 月薪 22K 每日上班八小時
: 所以真正薪資是 22K*24/8=66K
: 633要達成了 XDDDD
: 其實原PO在娛樂大家
作者: ckndim (C)   2015-07-05 15:04:00
沒有經過同意的話就會阿 還討論什麼
作者: b92520142 (LostButterfly)   2015-07-05 15:57:00
理性討論 不要起爭議 要和平
作者: ahw12000 (中肯的癡肥阿宅)   2015-07-05 16:48:00
重點是都支那圖 很難笑
作者: waiter337 (給開司一罐蘇格登)   2015-07-05 16:56:00
我是覺得還好啦= =,只要不要太多OP太老,等於請個人幫忙整理最近的笑點,但廣告如果用太兇,也可能會慢慢不想用
作者: Jessi23456 (小菜)   2015-07-05 19:35:00
兔子還是贏了,繞一圈回來才發現烏龜只走了十步。
作者: mylove0617 (敢PO 就不怕被噓)   2015-07-05 20:54:00
你是不是眼紅,忌妒人家
作者: mpcb (繞了一圈)   2015-07-06 03:25:00
有營利 有重製 只要有告應該都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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