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知道有精神衛生法強制送醫這條法規後,肥宅我覺得身為一位台北市民,應該盡點
好公民責任,遂打電話給1999市民服務專線。
客服:1999市民服務專線您好,請問有什麼地方可以為您服務?
肥宅:我想舉報一位言行怪怪的人,希望市府能強制將他送醫,以維護社區安全。
客服:好的,先生請問貴姓,怎麼稱呼?
肥宅:我姓郝,叫郝曉。
客服:郝先生,請問此人出沒地點在那?
肥宅: 嗯…常看到他在仁愛路與市府路交叉口,那棟大樓出沒。詳細地址你們可以查一下
。
客服:呃…請問可以稍微描述此人的外型特徵嗎?
肥宅:大約50幾歲中年大叔,微胖,身高約170左右。嘴巴闊闊的,皮膚粗糙,戴副眼睛,
留著平頭亂髮。常穿一件有點過大的襯衫與寬鬆老爺褲……。對,他常常咧嘴大笑露出
牙齒,表情有點猥褻。
客服:根據衛生精神法規定,他必須是有精神疾病,且有傷人或自傷之虞……。
肥宅:有有有,這個人自稱患有廣義精神病自閉症中的亞斯伯格症。他曾在公眾場合怒氣
拍桌威脅他人,最近他又做一些會傷害身體的不正常舉動。像是連續28小時騎單車不睡覺
。這不傷身體嗎?
客服:呃…您能不能再提供更明確的人物特徵,讓警消人員可更精確地找到人?
肥宅:我剛好有他照片,我把照片傳到市長信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