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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n00846 (丹BOY)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台菲爐石大戰】「台灣不敢用還賣我」
時間: Mon May 7 19:39:33 2018
媒體來源:鏡周刊
完整新聞標題:【台菲爐石大戰】「台灣不敢用還賣我」 菲國因為這件事火大毀約
完整新聞內文:
文|林慶祥 攝影|陳毅偉 宋岱融
2018.05.07 10:31
中鋼子公司「中聯公司」原與菲律賓政府談妥,要出口爐石填海造島,沒想到2016年年底
廢清法修正案,規定再生產品若堆置農田、魚塭等處,即視為廢棄物,且加重罰款與刑責
。菲律賓政府嚇到了,他們質疑,你們台灣人不敢堆置農田的東西,卻要賣給我們填海造
島,難道就不會污染海洋?任憑中聯公司說破嘴,菲律賓政府就是鐵了心毀約,未來可能
打國際商務仲裁官司。
這次「廢清法」修正案,被環保團體視為「30年來最大的勝利」!過去,不管是煉鋼的氧
化渣、還原渣、轉爐石、焚化爐底渣、石灰汙泥…只要是經濟部認定的「再生粒料」,可
以回填、可以作為道路給配,它就是「產品」,而不是廢棄物,不管品質多差、是否含強
酸強鹼,是否含重金屬,不肖業者隨便亂倒,地方環保局根本沒輒!
上百萬噸的爐石無法按計畫出口菲律賓,堆積在台中港碼頭。
而新法修訂為:「事業產出物,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論原有性質為何,為廢棄物:一、經
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已失市場經濟價值,且有棄置或污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二、
違法貯存或利用,有棄置或污染環境之虞者。三、再利用產品未依本法規定使用,有棄置
或污染環境之虞者。」也就是說,這些原本被當成「產品」的再生粒料,若放在農田或魚
塭,就視同廢棄物,而且提高罰金跟刑責,最高可罰3000萬台幣。
一貫作業煉鋼過程會產生副產品「轉爐石」,經過處理可作再生粒料。
這絕對是好事!修法通過時,環保團體歡欣鼓舞,卻沒想到,新法卻讓菲國政府產生疑慮
,菲律賓官員表示,你們台灣人這些產品都不能放在農地、魚塭,卻要我們填海造島!難
道不會造成海洋污染?原本中鋼子公司「中聯公司」將出口經過處理的爐石再生粒料,到
菲律賓填海造島,卻因此而被菲國片面宣告終止合約。
菲律賓政府的疑慮不是沒有道理,任憑中聯公司怎麼說破嘴,菲國政府就是拒絕接收這百
萬噸的爐石,至今雙方還在磋商,中鋼公司甚至不排除打國際仲裁,兩國爐石大戰即將開
打!而百萬噸原本準備出口的爐石產品,出不了口,也沒有其他去化的地方,只能堆在台
中港碼頭,讓人頭疼極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80505soc002
5.備註:
幹你B..喔~沒你的事,抱歉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