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元.踹貢《民史.中出篇》偉哲,號老哲,民朝流黨人。教坊司司賴,與鄉黨
中出殿大學士賴干話過從甚密。喜突至民家婚喪飲宴,亦好囤積便當至腐,因大創一案,
官升南郡府通判,代知府。民大英七八年間,南郡大雨, 哲於嘉義府與同僚飲宴後,同
邸報檢詳官同行,哲於積水中推驛站馬車以示親民,唯鄉民深知哲秉性,紛紛搖首訕笑,
哲怒燒邸報,並封鎖鄉民。
【釋義】:好大喜功、貪求名聲、虛矯行事 ; 被拆穿後又小肚雞腸、沒有肚量。
【近義】:日本學者波多野結論在《大民年間官場怪奇事件錄》一書中提到:「民大英七
八年間,關於『老哲推車 』、『賴神問童』、『英帝誇政』、『賴薪問板』、『災推上
帝』之事層出不窮,以致後人經常混用。」
【例句】:小明為了當模範生,收買了掃地阿姨幫他打掃教室,還跟老師說是他打掃的,
這種行為真是老哲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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