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一個小男孩把好朋友阿慧的義肢給弄壞了,於是他就跑去醫療用品店跟老闆說:「
老闆!我要買義肢還阿慧!」
老闆就給他一隻火柴.........
好啦我有笑 但是火柴失傳了吧猴子商標的 我小時候很常見
醫療用品店竟然有賣火柴 還只賣1隻 這老闆顯然開黑店
作者:
NDSL (ND)
2018-09-19 00:10:00走 我陪你一起去控告那個黑心廠商
作者:
cikk1942 (TOOMOO)
2018-09-19 00:32:00你竟然偷用精華區的老梗...
作者: QQfeijai (資深社會人) 2018-09-19 07:19:00
?
作者:
Lisanity (桃園劉在石)
2018-09-19 09:37:00我是基德,是一位律師
感覺有個需求 是全新的笑話平台 重複的笑話可以被標記跟哪一篇一樣之後自動消失在最新發文裡面甚至發文前 可以先自動比對是否已經有相似度高於一個闕值的文 自動提醒發文者
作者: hank6797 (刺蝟) 2018-09-19 09:58:00
火
然後系統可以記錄每個使用者看過哪些,如果重複的原文已經看過了,就不顯示,如果沒看過就還是顯示,但推會歸給第一位作者然後透過機器學習學出使用者喜歡那類型的笑話,讓使用者可以更方便找喜歡的還沒看過的笑話來看還有推噓的部分 在新的平台可以引入新功能 就是「看過」因為笑話除了好笑不好笑 看過沒看過也是一個滿重要的差別 看過的人可以按看過,來跟噓不好笑的做出區別
作者:
p2p8ppp (給我錢)
2018-09-19 11:25:00alan講的技術上完全做得出來啊
Side project 沒有商用價值的問題只有需求跟心力時間,另外只要有需求也是可以有方法創造價值的。 不過我是還沒醒沒錯啦睡好幾十年了還在打打嘴砲哈哈哈但相比只會噓個火就繼續度日的人 我覺得自己還算清醒很多啦至少有思考現象的問題點跟解法,即使沒很完備但我能理解只留個火是輕鬆很多啦,如果並不是真的在意joke版存亡,只是想輕鬆找找文來看,看過的笑話就留個火是很直觀的作法
作者:
a156324 (ja40231002)
2018-09-19 17: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