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朋友A不小心精蟲上腦,
在路上抓了個人(不確定男女)拖到巷子強姦,
在法庭上
律師: 請讓我為A辯護。
法官: 好的請說
律師: A有性功能障礙,在這次性交過程中,沒有抽插幾次。
法官: 對耶,這樣他沒有爽到多少,這樣如果判很重不合理。
律師: 是的,而且他中出的量不大,但這案子拖很久。
法官: 已經有中出,看來是強姦呢。
律師: 是的,現在呢..強姦確定以後呢,在服刑期間呢。
我們建議別讓他跟外界接觸,免得再犯。
法官: 這可不行,在服刑期間呢,沒有給他一些人強姦呢..欸..
這是基於生活上必須,沒有給他那些人強姦呢..呃..他可能就會..
沒有辦法活下去嘛~ 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