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買菜時菜販多找了500元,當下立刻跟她反應,
她很謝謝我,說我人真好,
其實這不是第一次了,之前買便當多找的100元,
也是立刻還給對方,
只是這種行為不能跟別人講,尤其是婆家,
他們會覺得我是白痴嗎?應該馬上收起來才對。
我很不認同這種價值觀,也許自己覺得是對方的問題,
又不是去拐去騙,收下錢又何妨?這分明是貪念作祟,
怎知店員會不會因此而賠錢?又怎能心安?
貪這些小錢並不能使你富有,卻會一點一點吞噬自己的人格,
從台灣這麼多黑心商人可窺知一二,到頭來還是害了自己,
我的能力很小,不能改變什麼,但是多找的錢我會退給對方,
相信小小的善念能夠匯集成河,讓身旁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