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aml (秘密)
2014-06-29 10:47:24昨天一時興起 PO了這樣的活動 然後只因為寫說一人必須負擔600元的費用
而被投訴為"營利"性質 然後遭到刪文
實在讓人無奈阿 當然我明白這是板規 所以版主只是按規章行事
anyway 我也懶得去爭辯什麼
只是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要準備這樣的內容需要花費我至少16-20個小時的材料準備以及蒐集
這些難道不需要時間成本嗎 (苦笑)
相信我依照我年薪換算成的時薪 做這件事情我絕對是虧本
又何來"profit"之說 (嘆)
老婆大人說我真傻 幹嘛這麼大辣辣寫上金額 寫個場地費用/人力成本費用均攤就好
這麼隱晦的技巧難道我不懂嗎 只是覺得每天在工作中已經這樣爾虞我詐了
當我休閒的時候 想做些回饋社會事情的時候 我不能更坦蕩一些嗎
真的人不能太過好心
還是像老婆說的 有時間做這個還不如多陪她和多運動
對來應徵的小工讀生們感到抱歉 這個活動就先暫停
下半年真的有空的話 或許我會PO一個"座談會"的形式
也就是free talk 對這TOPIC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一起來喝個下午茶 帶著你的問題來
這樣我也不需要準備 想到甚麼就說甚麼 願意分享多少隨我開心
只是 again 一分錢一分貨 有系統組織的準備所能呈現的絕對比隨興對談來的有品質
祝福大家找到理想的工作
1,妳被檢舉的違規行為,不只營利一條,板主的刪文原因有寫。2,我相信ptt上有很多活動,同樣有組織有準備,可是不會被質疑有營利嫌疑,妳要在ptt上辦活動,或許該先學習「無營利疑慮」的活動,是怎麼辦的有聲有色又沒虧本的。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4-06-29 11:19:00營利事業也會有虧本 不是虧錢就不算營利..............我看到那篇也覺得便宜 但是第一個念頭就是這樣似乎不妥不是說你不辛苦/花時間不值得付錢 可是直觀上就是營利我看過很多板發起板聚也是要收費 但為什麼你的活動像營利板聚卻不像 你思考一下就會發現了@@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4-06-29 11:22:00還有妳說懶得爭辯結果下面都在辯XDDDDDDDDD"這就是板規沒辦法
作者:
yaml (秘密)
2014-06-29 11:29:00大家的回文很有意思 那請回文的版友指教一下 該怎樣辦才可以收費卻又不像營利 :) 也算是個學習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4-06-29 11:32:00個人想法 只收場地費用大概就不像吧當然從妳文內看得出來你會覺得自己就是在做白工可是沒辦法 就算你有你的工作經驗和價值光是收個人力成本算基本時薪 也算是收錢呀..你懂我意思嗎 不是說你的價值算很低就等於你沒收錢@@"就像一個名師去給人一小時收100說是公益教學 聽起來就怪不是說讓你自己的價值用便宜的方式給大家就等於不營利..#1JfQHFTM 這也是有收費 你可以查其他人的活動就會懂@@簡單來說你要是要算自己的人力成本當然會虧本但沒在算人力成本能不虧本的活動也不算少吧
作者:
mzt (YOLO)
2014-06-29 11:41:00這根本違規了吧!標題還是用這種講不聽.妳可以先辦個免費的, 先跟大家聊聊職場, 然後說, 要看範本請參加下次某某時的活動, 酌收怎樣費用.
作者:
yaml (秘密)
2014-06-29 11:53:00給樓上的M同學,免,林組馬不屑來這招
作者: ciaoitaly (我會勇敢的) 2014-06-29 12:13:00
覺得您有其他適合板可以宣傳
作者:
mzt (YOLO)
2014-06-29 12:16:00那這篇沒拉點的廣告抱怨文可以消失了嗎?
作者:
yaml (秘密)
2014-06-29 12:18:00to ciaoitaly:可是我懶得花時間幫非拉的人做這麼多
作者: amy1219 (jenny) 2014-06-29 13:34:00
30推才辦活動,若20人參加有1.2W收入,扣掉給工讀生2K就算花20小時準備工作,就有1W收入,時薪500耶!^.<
作者:
ssaq (ss)
2014-06-29 14:16:00如果是真的有本事的話時薪五百很少吧樓上
作者: amy1219 (jenny) 2014-06-29 14:29:00
是阿~但我只是要表達"營利"這件事情而已~
這樣的確算營利,另,非營利也可做到有品質,端看出發點與投入程度。
作者: swp84219 (鹿寶) 2014-06-29 15:53:00
原po出於好意,會在繼續加油。大家就不用戰了吧
作者:
b3y1e7 (BDsauce號:)
2014-06-29 20:20:00小的是覺得還好啦沒什麼火藥味(除某m大外),願意發言的人的意見更顯珍貴阿~ 這是一個很好很受益的活動!暫緩了雖然可惜但說不定下次出發會更好囉!小的覺得如果單純收場地跟講義費的話是不是就可以減少那層疑慮了?其實現在臺灣慢慢出現貢獻所學來回饋社會→社會企業概念。真要默默為大家付出也要無私才做的到,一起加油囉:)
作者:
rin0710 (秋)
2014-06-29 21:26:001,刪文還用這標題?表示你已不認同這處理方式2,算人力成本本身就是一種營利,以講師分享,視來的人數分攤場地費用是種方式
作者:
mzt (YOLO)
2014-06-29 22:24:00火藥味?就事論事也給建議了叫火藥味?違規還用原標大抱怨ok
推MisterMr大 我覺得自己跟人之間的互動還有增加自己的知名度也算是一種回饋 社會企業也不見得是以虧本的基礎去做 原PO加油!期待能有越來越多這樣的活動:)我想原PO也是以人力為成本的想法下去考量才會得出這樣的費用 可能跟每個人認為的非營利有出入 但總是以回饋社會的概念為主軸 也沒必要過分苛責原PO (雖然我看大家基本還是很和善希望原PO能真的辦出一場成功的活動 還是老話一句 原PO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