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話題] 想請問大家,曾經送給前任的東西之處置?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4-07-14 06:56:48
※ 引述《vbnm (我想要幸福)》之銘言:
: 想請問大家,
: 如果送給前任的禮物,
: 分手後,該禮物的下場是哪一種比較慘?
: 1. 被前任丟掉
: 2. 被前任原封不動送回來給我
: 3. 被前任拿到拍賣網站去做拍賣,然後被我發現...
: 我不知道分手時到底 怎麼做 比較合情合理?
: 也比較不傷人...
: 有人可以給些中肯的意見嗎 ?
我覺得,如果是送對方的「禮物」,那就任由對方處置吧?
分手了,就什麼都不是了。
想太多,就太糾纏了!
但,如果給的是「承諾」?我會選擇收回。
對我來說,戒指代表的是承諾。
收回,兩人從此寬心、好好繼續各自的人生,誰都不束縛誰。
其他的,都不理會。
要是前女友把送她的東西送回來?
這挺麻煩的耶,要怎麼處置那些她不要的東西呢?(麻煩~麻煩死了~)
我八成會一把火燒掉它們吧?(瞇眼)
相同的,前女友送的東西?
想留就留,不想留就捐了、或扔了吧?
也不用送回給前女友了。(也是,麻煩~麻煩死了~)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7-14 08:06:00
麻煩~麻煩死了!
作者: ashinmi (大時代的偶像劇)   2014-07-14 20:53:00
項鍊戒指之類的我會拿回來丟掉,其他就不管了
作者: highbi (哈比水電工)   2014-07-15 00:52:00
朝聖P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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