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子第一次發文,不周之處還請各位看官多多包涵!
會決定在此版po文,
其實是受前幾天potentiality大所po的「R:如果愛情沒有永恆?」影響,
看到底下的推文正反意見十分兩極,
甚至到後來有些極端且火藥味濃厚,
忖度著關於「愛是什麼?」這個問題,
的確十分具有討論性,故決定重開一篇文說說自己的看法,
當然,本文僅為個人想法,也歡迎板友討論與指教!
推文中,多次提到關於「愛的通則」的問題,
其實若將「愛」視為有所謂的「通則」,
我想將會有許多種情感與關係被稱為「非關愛情」;
但若將「愛」視為沒有所謂的「通則」,
我想許多的模糊與灰色地帶都可以稱作是「愛」,
而究竟到底該不該給它一個通則或是標準,
我想是因人而異,
因為有人認為應對對方有「性慾」的幻想或需求,
並且要持續保持這樣的熱度與新鮮感,
才可稱之為愛情方面的喜歡;
但也有人認為,愛情的喜歡不需要建立在「性」上,
只要待在一起,或許是不說話只作伴;或許是分享一天的新鮮事;
許多柴米油鹽的平淡恬靜也可以顯得難得與不平凡!
或許對這些人來說,喜歡就是喜歡,沒有一定要有什麼S.O.P流程,
越界了,就不能說「只是好朋友」了。
而我自己又偏好所謂的「沒有通則」,
也就是不認為一定需要怎麼樣的感覺或想法才可稱之為「愛情」,
畢竟,世間究竟有多少情感是可以清楚明辨的?
劃分得太清楚,生命反而顯得寂寥且無趣!
當然,這一切也要考慮到各年齡層或個人的追求和需求!
有些說法認為:
平凡與家常久了,就是厭倦與分離;
平平淡淡的生活和步調,就是淪為對家人的習慣、失去生活的驚喜;
至於這些最後還有沒有「愛」、還喜不喜歡,
抑或只是習慣那個人的存在而早已沒有感覺,往往最令人質疑。
在這裡,我想分享曾經思考這個問題時所得到的答案:
我的朋友曾經告訴我,她認為:愛只是一種習慣
她說:如果你一生下來沒有習慣爸媽照顧你,你不會愛他們……
巴拉巴拉一連串的照樣造句做舉例,因此得到上述的結論。
我聽著覺得似乎有點道理卻又不全然同意,便開始思考:
假若愛是一種習慣,一個習慣須經21天養成,
而「21」這個數字可看作:3x7或是2和1所組成,
仔細一看,
1、2、3、7四個數字有三個質數和一個非質數也非合數的數字,
我突然深深地覺得這個習慣好寂寞,
莫非…愛是一種寂寞的習慣?
(不好意思,原po個性感性又充滿許多小劇場>//<)
後來我看在某偶像劇裡看到這樣的一個橋段:
男主角問父親:「你是還愛著媽還是你不習慣她不在的生活?」
(男主角的母親已過世)
父親回答:
「當然是還愛著。如果沒有愛,又怎麼可能去習慣呢?」
這句話可謂一語點醒「夢中的我」,
如果沒有愛,不會去將不習慣變成習慣;
如果沒有愛,不會願意改變自己原本的生活方式;
如果沒有愛,不會在對方離開後仍努力想維持那些習慣;
愛養成了習慣,而習慣卻被許多人誤以為是愛情的終點,
卻忘記回頭看看兩人彼此磨合、培養出共同的習慣正是因為「愛」!
我常常覺得,
生命當下本以為的刻骨銘心最終都會成為雲淡風輕,
但很多時候我們不會發覺,
許多生命過程中看似平凡的雲淡風輕,
卻都在多年後一個不經意的瞬間,成為刻骨銘心的生命印記。
就像是原po曾經喜歡一位女孩六年,
如今我最深刻的卻是她借給我一把傘的初次見面,
而非當年一起年少輕狂的種種事蹟;
就像是原po現在喜歡的一位女孩,
我最深刻的不是一起多麼艱難險阻,
而是她朝我奔過馬路,接過我手中宵夜的那一剎那!
我想或許是因為這樣,
張愛玲女士在作品裡才會說,
女孩在多年後深深憶起的是桃樹下的一問:「噢,你也在這裏嗎?」
也因此張愛玲女士將這篇作品定名為「愛」。
原po還只是一位學生,對愛情也沒有經驗,
但不知為何少了情竇初開的少女對風花雪月的嚮往,
或許是因為原po跟著自己喜歡的歌手奶茶,劉若英的歌體會人生,
輕狂燙血終將在樂聲中漸趨平靜,
所以奶茶從「很愛很愛你」唱到「親愛的路人」;
許多初見的感動與震撼終將隨著年紀得到平撫,
所以從「原來你也在這裡」唱到「我們沒有在一起」。
其實最後的最後,
我們想要的都只是平淡簡單的生活而已,
沒有轟轟烈烈.沒有死去活來,更沒有私奔天涯,
要的或許只是偶爾的小旅遊,窩在沙發上一起看電視,
每天吵吵嘴卻還是可以分享一天中發生的事。
好像很無聊,卻又充滿驚奇,
多少平平淡淡就足夠一起走過一輩子?
後來我們都會明白: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歲月靜好。
這一切多麼難得多麼不容易。
這世上,不是只有烈酒才能醉人,不是只有熱戀才會刻骨,
有時候,一份清淡,更能歷久彌香;
一種無意,更能魂牽夢縈;
一段簡約,更可以維繫一生。
如果你問我最浪漫的愛是什麼,
我不會說是羅密歐與茱麗葉的生死相隨,
而是和自己的伴侶白頭偕老、平凡相依。
每一回的遇見都是積累多少歲月的修為與等待?
「你好愛嗎?」這是我曾被問到的一個問題,
愛是一種時刻一個短暫到不行的瞬間,
但那已經足夠讓人回憶一輩子了,
愛是一種藝術一種技巧,有人天生會唱歌,有人天生就是音癡;
所以有人天生就比較會愛,有人卻一點天賦也沒有,
但是我們都需要一次次地學習愛人與被愛,
等到遇見了平凡相依的對的人,才能好好的愛著與被愛著。
所以與其不斷探究「是不是愛」,抑或是「該不該/能不能愛」,
(雖然我也曾經如此鑽牛角尖~)
不如珍惜眼前人,一起學習愛人與被愛,
或許能成為彼此的靈魂伴侶,
或許能在多年後感謝當年的遇見和離開,學習、成長,然後幸福。
在這首歌裡,我看見愛情的模樣:http://ppt.cc/len~
然後我們都會慢慢了解,默然相愛,寂靜歡喜。
原po的碎碎唸和分享結束了,
再次感謝各位看官的耐心閱讀與包容!
以下也歡迎分享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