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她分手時,
她恐嚇我和不停的騷擾。
之前就長期的精神言語虐待。
(曾有動手的紀錄)
事隔沒多久,
我以為我好了。
(我一直逃避關於她的事物)
但若有人提起,
我就會不由自主的抓身體抓到紅(旁人發現告知我的)
我已經持續在看身心科(從她開始對我言語精神虐待時)
前幾天晚上,
不知道怎麼了突然覺得好痛苦好痛苦,
手抖、心悸頭暈,情緒感覺隨時要崩潰,
吃了兩顆鎮定劑,
友人立刻載我去精神科急診。
每提到她及過程我都好痛苦,
但是,我知道這是醫生必須問的。
急診醫生表示,
他能給允的只有幫我打鎮定劑。
我的生活已經嚴重被她打亂了。
我家人希望我提出告訴。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