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是前陣子板上紅過的服務業,最近因為身體狀況不好
在公司安排下去公司指定的公立醫學中心身體檢查,醫師也寫出了「不適任」的診斷書
照合約來看是因不可抗力因此不能做,畢竟若可以健健康康誰不想呢
但高層現在就開始推拖,可能還是要賠違約金 (且數目不小)
我們是打算下週ㄧ公司若真的還是要求賠錢,會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協調;
但因為也有可能會要自己去人資室談,所以還是會怕怕的,
不知道各位覺得這種時候是否有需要請法律相關顧問或律師陪同呢?
想來板上求教一下,也想問問有沒有人在台北,方便提供協助呢
拉點是... 我們是醫師與前護理師的長髮組合
以前以為護理師都只愛我的男同學們,真的沒想過會跟護理師在一起,哈哈
另外,有緣看到最後這裏的朋友,順便推銷我的好學姊好了
她號稱短髮不分,是個天才兒童,喜歡姐姐,歡迎意者內洽!
(法律諮詢還是優先啦!)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