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很久,還是決定用我的另一個帳號上來發心情文。
也許會被你看到,但事情發展至今,看不看到也無所謂了吧。
想不起來上次這麼熱烈的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時候了。
一起看了煙火後,我決定要好好的喜歡你。
但事實上,在見面以前我就已經喜歡上你了。
真的好瘋狂,怎麼可能會喜歡上素未謀面的人呢。
再仔細看看這幾個禮拜的對話紀錄,
淨是很表面的話,幾乎沒有討論彼此心事的話語。
也許這就是無法成為更好的朋友的原因。
也是告訴自己該看開的理由。
你對於我有難以形容的意義。
我完全無法說明。
我喜歡你說的每句話。
喜歡你的臉。
喜歡你身上的香味。
你在我身旁時,我總是感到無比的安心自在。
常常期望可以見面,見面時希望可以更靠近你,見面後不想分開...
最後一次和平常一樣聯絡的前一晚,
你問我和你在電話裡為什麼總是無話可說,
我回答了一些無關緊要的答案,
但事實上是,我太喜歡你了,好多話想說,可是卻梗在嘴邊,
又不敢過問你的私事,害怕聽到你有喜歡的人之類的回答,
於是我們還是無法深入的對話,
我多想快點過了這階段,變回話多又自在的真正的自己。
但現在才知道沒有下一個階段了哈哈。
最後你問我"所以是喜歡我?"
我嚇了一大跳,不知怎麼回應。
左思右想,過了一小時,才打出五個字"應該喜歡吧"
隔天,在我拙劣的告白後,什麼事也沒發生。
只有一堆貼圖,那大概,大概就是這樣了吧。
晚上你載我到捷運站的時候,
在每次停紅綠燈的時候,都跟我說了一些話,我都呆呆的簡單的回應,
因為實在太在意前晚睡前拙劣的告白沒有任何回應,
好想問,又不知該如何問,又被你的香味迷惑,又好想抱你,
就這樣頭腦一片混亂的到了捷運站。
然後,我們就沒有聯絡了。
沒有貼圖,沒有晚安。
於是我在棉被裡嚎啕大哭。
被迫著放棄。
被迫著思考。
被迫著想通。
想著過去的徵兆。
想著一切的發生是無法拒絕且無法避免的。
想著我該成為更好的自己。
短短六個禮拜,莫名深深的單戀,究竟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