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其實跟內容無關啦(不妳
其實從未想過在拉板Po文
只是在部落格打了抒發文想說也可以發在拉板就……
害羞的奉上。
該如何去開頭這篇文章?打下了些話,卻又刪除了句子,再這麼反反覆覆下去我也無法打
出些甚麼了。
我一直不認為我是同志,該怎麼說好,對於愛,我一直不怎麼了解,關於....愛一個人。
我很容易仰慕或喜歡一個人-是的,無關性別-但說那是愛,似乎又太過簡單了。
所以遇到我現任女友前的喜歡,通通...吃屎去吧XDDDDDD過去根本就是黑暗史啊天啊我到
底是如此的中二啊XDD
過去的我對於男孩,會表達喜歡,對於女孩,則是以重要的人來代表-EX.國中的班導、
同班的某位大小姐,高一時最要好的朋友,我從未想過那是愛,即使曾有過某些壞壞的想
法XDDDD(吃屎去吧妳)
也因為我在國二時踏入了二次元之Boy's Love(簡稱:BL)的世界,又再國三陷入了三次
元的腐廚世界,對於同性別之愛並無反感-甚至是廚到爆炸啦XDDD-也曾細想過,如果,
我親吻牽手的人是個女孩,我也不會介意。(但我家人會介意我知道XDDDD)
我沒談過正式戀愛,在我的現任女友前,真的沒有,頂多搞曖昧這樣而已,曖昧來曖昧去
,我又是個...中二,又超黏人的煩,個性也沒好到哪去,所以被隱晦的拒絕是理所當然
的事情了Q口Q
總而言之,我想談的是:
對我來說,相愛,一個人的性別真的無關緊要,你是個人最重要!!!!(WHAT?)當然嘛
~~如果是人模人樣的吸血鬼啊~異形阿~外星人阿~甚麼其他的東東阿~只要是真心我也
喜歡你,我都可以接受啦(WHAT?!)
我不曉得為什麼會有人反同性,在我的價值觀裡,你們有愛,相處起來幸福,不管性別、
不管年齡、不管種族,只要幸福,雙方不是基於強迫,這都是一段可以祝福的感情。
為什麼呢?明明都是人,卻因為性別得躲躲藏藏的,躲在角落,連跟親人說都無法。
我多麼的想告訴我家人或其他的朋友-不用害怕被發現,可以光明正大地在臉書上PO文-
我現在跟我的女友住在一起,我們兩個一起生活很幸福,我甚至想和她結婚,買棟房子,
養個幾隻貓幾隻狗,如果要有小孩,我們也可以去認養,找捐精公司之類的。
我只是想說,不管是男男、還是女女或是其他甚麼我不曉得或沒聽過的愛情故事,在一起
快樂,為什麼不去祝福?為什麼不能說?
我就是想跟她在一起一輩子,牽她的手一起步進禮堂,就像我曾在噗浪發的:執子之手,
與子偕老。
我愛她。
希望有天,我能好好地告訴我爸媽,她是我的伴侶,下半輩子也想在一起的人-就算她個
性再怎麼糟啦XDDD(被閃光踢飛
也希望有天,我們能在台灣的土地上,看到其他與我們有相同困境的人們可以牽手親吻,
在法律上得到結婚的權利。
I love you, My love.
不管妳有沒有看見這篇文,總有一天,等待我們一起穿白紗步進禮堂的那刻吧。
I prom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