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刪,抱歉。
首先抱歉再度佔用公開版面回應,如果覺得看得很煩/不該一直提的人歡迎噓我。
首先我認為p大的論述是非常先入為主的,也就是認為:被罵的人就一定是”被害者”。
我想這也是很多人直覺的反應,但是事情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情侶吵架A被B的朋友圍著罵,我們會認為A必然是受害者嗎?
如果A說謊呢?如果A劈腿呢?如果AA了B一堆錢都不還呢?
再說,之前有甲板的朋友來拉板徵假結婚,剛開始有很多人噓,甚至可以說噓的人遠多於推的人,
我們會說甲板的朋友被”霸凌”嗎?如果是,那p大那麼看不慣霸凌,為什麼當初沒有跳出來伸張正義?
同樣受到同性戀在社會中的弱勢、歧視,甚至可說比女生背負更大的社會壓力,他們難道不可憐嗎?他們在拉版找個幫助都要被噓,按照p大的邏輯,這樣難道不是”被害者嗎”?
再推到極端一點,之前有異男(?)跑到拉板來徵友還是約炮(不好意思有點忘了>_<),
拉板噓聲四起,對方被肉搜,很多人回文罵他,按照p大的標準,被很多人圍著罵就算是霸凌,那這樣算不算霸凌?
p大另外舉例說,女生打扮高調被其他人圍著罵/揶揄,這樣算不算霸凌?
先假設對方沒有圍著到私行拘禁、壓制個人自由、讓對方感到生命身體安全被威脅的地步,如果今天古著日系美少女(?)打扮高調誇張在路上被罵,他必然會覺得這是霸凌嗎?
如果他就是喜歡特異,他覺得他穿的跟大家一樣對他而言才是奇恥大辱,被人家罵奇怪他反而以自己是小眾開心,這樣算霸凌嗎?
我認為不算。
我喜歡小眾的歌,我朋友都聽流行音樂,我分享歌被大家說難聽,甚至我組個樂團作個歌被大家公幹好了,我覺得我被霸凌了嗎?
沒有,我覺得你們這些人品味低俗不懂欣賞(開玩笑的)
p大提出w大在討論的過程中試圖凸顯所謂”被害者的優勢”,並認為這明顯是矛盾的,但這當然是矛盾的啊,因為p大已經預設他就是被害者了。
我們對別人的分析、對別人的同理都難以超越自己的生命經驗,但是我們能夠以個人的生命經驗去指涉別人「必定被霸凌」,或者「必定未被霸凌」嗎?
我並不是要試圖說被罵的人不會受傷,更不是試圖說罵的人罵得好罵得應該。
被罵的人感到受傷是常態,但是這樣的受傷是否會達到「霸凌」這個詞的地步,甚至,是否需要被大家公審?被公共道德批判?以法律管控?
我寧願相信我們在指稱別人霸凌的時候,必須要更加的小心、更加的謙抑,以免落入跟當初所批判之人相同的言行之中。
所以,我並不是說「霸凌」的人不需要被處罰,或者批判,但是我們有什麼樣的權力決定這是霸凌?
不要忘了我們在指稱別人霸凌的時候,對方也可能會受傷的。
如果你同情被罵的人,是不是也該同情沒有嚴重到該被扣上霸凌的帽子,卻被扣上的人?
那麼到這裡,我就覺得我同意w大所說,真正重要的會不會是讓每個人都擁有「我被罵了但我並不覺得我很可憐」的自信?
當然不是說客觀層面不重要,而是既然客觀層面的判准難以界定,現實世界中除非訴諸強硬的手段,我們難以避免很多人一起罵人(況且這樣的高壓的手段真的是我們要的嗎?因為被偷東西很可憐,而且有些人可能沒有防禦東西被偷的能力,所以我們就定偷竊是死刑?),那麼我們不如從加強主觀層面著手。
最後,基於負責任的態度,我覺得一開始酸的人很無聊,你不想看就不要看,我也不真的覺得看到人家的標題是有多煩,但是我還是覺得他們可以表達他們的煩。並且我支持嘲諷因為如果夠好笑我被婊的時候自己都會笑出來。
我也尊重認為這件事是霸凌的人,但我認為這樣的行為沒有構成霸凌,要用霸凌這樣的詞去指責別人的時候必須更謙抑。我認為霸凌至少要是以權力、生心理等造成對被霸凌者反抗的力量/自由的壓制。
希望p大不要生氣、不要有成見、我是誠心誠意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