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何來還之有?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4-29 12:11:13
安安大家午安又是我
今天我想認真地討論一下關於「還我以前溫馨的拉板」之說
這句話說實在我覺得非常奇怪
就像是還我和平蔣中正的時代或是還我安全的封建時代
說實在的,非常沒有意義
先不論真的是否有人這樣說
為什麼要回首過去而不是創造現在呢?
當然妳要活在過去我也不反對啦...但我和時間是不會等妳的
再來,如果要創造現在,要怎麼創造溫馨的拉板呢?
妳有沒有想過在妳說不溫馨的話攻擊不溫馨的人的時候
拉板自然就變得不溫馨呢?
鏘鏘—-我的目的達成了,就是一個不溫馨的拉板
SO?親愛的,聰明的妳,我想妳一定知道該怎麼做吧!
(不知道或是做反了的話...其實對我也沒差啦)
有人說,何不多關心同志相關議題乃或是社會議題?
親愛的,放心,我都有在發瞜
那自己人打自己人呢?
我想人之間在各方面一定會有意見不合的情況
在這個議題上我們相違
但遇到同志問題時我們也可以不計前嫌地相助
這兩個有衝突嗎?
親愛的,我想衝突只存在在人的心裡
最後,有人說為什麼大家一定要聽妳們的?
對呀大家為什麼一定要聽妳們的!(指著想要溫馨的人)
沒有人該聽誰的,我只是做了然後妳們試圖感化我
誰要誰聽誰的呢?
當然我現在也是要試圖感化妳們
而你們受不受感化?其實對我來說也不重要
我只是想表達不一樣的聲音
先表明一下我沒有特別欣賞胡適,但我欣賞他的一段話:
「我受了十餘年的罵,從來不怨恨罵我的人。
 有時他們罵得不中肯,我反替他們著急。
 有時他們罵得過火了,反損罵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們不安。
 如果罵我而使罵者有益,便是我間接於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情願挨罵。」
但魯迅的態度我也很欣賞:
「有些下賤東西,每以穢物擲人,以為人必不屑較。
 一計較,倒是你自己失了人格。
 我可要照樣地擲過去,要是他擲來。」
怎樣是好的?怎樣是錯的?
親愛的,我想每個人都是可以自由選擇的。
心安便可,共勉之。
P.S:我收到一些信很感人,謝謝妳們知道我在做什麼,讓我知道我不孤單。
   為了妳們,也為了我自己,我想我不會想輕易放棄。
作者: balkans (天涼的時候)   2015-04-29 12:20:00
你真的很閒也很有心的執著 每天花這麼多時間在拉版...
作者: guaisoh (怪獸)   2015-04-29 12:21:00
我沒有喜歡以前我只是不愛現在
作者: chunjan (難道是籽籽有問題)   2015-04-29 12:21:00
能理解+1,謝謝,加油
作者: alicecute (Alice)   2015-04-29 12:22:00
只是覺得..好像沒有到只剩下這樣激烈引起互戰的方法吧.像這篇就不溫馨也不傷人 感覺比較可以討論正題不歪掉..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5-04-29 12:25:00
嗯..這篇看起來比較有內容一點了(?
作者: firedge2823 (無限期支持古柳)   2015-04-29 12:28:00
求真相XD
作者: livelove (lovelive)   2015-04-29 12:30:00
我倒覺得拉版好看一點點了 支持肥宅女友系列文
作者: miffy724   2015-04-29 12:33:00
重點是什麼?
作者: livelove (lovelive)   2015-04-29 12:34:00
建議板標改成 同性戀們今天做AIDS篩檢了嗎XDDDD
作者: qctm (張奇奇哈哈)   2015-04-29 12:53:00
得到一個不溫馨拉板然後呢?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5-04-29 12:54:00
至少有人敢講真話的拉版!不要每天都是哭哭拍拍好文青
作者: qctm (張奇奇哈哈)   2015-04-29 12:57:00
有不同的意見如果好好講大家不都願意聽嗎,用酸的用戰的搞的拉版最後沒人敢發文,妳們就真的高興了嗎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5-04-29 13:01:00
刻意挑起某部分人的情緒,而不是試圖溝通協調又是好的嗎?!現在已經進入溝通了,不要再次對立分化好嗎~沒人發文就廢版!一直以來這就是ptt的機制
作者: qctm (張奇奇哈哈)   2015-04-29 13:06:00
還有我想對曾經叫你去看醫生說聲抱歉,或許我跟你一樣傷害了別人卻洋洋得意,這點是我的不對。但如果可以也希望你能聽聽別人的意見,我不覺得全身長滿刺是最好讓別人知道你意見的方法
作者: len0125 (len)   2015-04-29 13:31:00
1
作者: see75 (玥)   2015-04-29 13:37:00
先不論內容,原po近期發文量太多了,真的看得好膩了....
作者: Grace50 (蕾兒)   2015-04-29 13:39:00
推胡適之的話,原PO從來就不孤單~XD
作者: Dandimdunk (Dan)   2015-04-29 14:43:00
寧可要赤裸的戰文也不要虛假的無聊溫馨
作者: watermoon12 (Deer&Dear)   2015-04-29 15:04:00
什麼時候唱歌給我聽(敲碗)
作者: flyandfree01 (跳出框框)   2015-04-29 15:56:00
我覺得s大很言之有物呀
作者: a70270a (粥嫩花)   2015-04-29 15:57:00
支持肥宅文~假掰人好多阿~~~~~
作者: roe1986630 (洛小龍)   2015-04-29 15:58:00
溫馨的拉板 就有人敢發文了?也是有人不敢的啊如果講出不一樣意見還有要經過精神病擲骰檢定重重關卡沒過就GG 那也是挺可怕的對不起我最近西式RPG玩太多(啥
作者: alicecute (Alice)   2015-04-29 16:02:00
作法不一樣不是因為喜不喜歡 而是文章用意本質上不同..路上有人說情話 忽略不看就行 但如果路上有人罵得很兇自然會比較擔心這樣下去是不是會出事 會不會有人受傷..抱怨不該消音 這樣才能讓不滿意的地方有改善的機會只是 或許關鍵部分在適度... 攻擊力道太強容易造成反彈也失去了原本想要溝通的美意 而流於互相攻訐發怒氣了..另外 或許你可以試想 會不會A不是不願意 而是沒有能力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高強度溝通 或許她已經盡力也說不定拉板隨時有一兩百人在看 或許和路上差不多是公眾場合..
作者: roe1986630 (洛小龍)   2015-04-29 16:21:00
像我就不敢發文 太可怕惹而且我不能百分百確定這帳號完全沒做過什麼爭議的事啊 不過我確定我沒在憂鬱症板出沒啦 不用找了(?
作者: alicecute (Alice)   2015-04-29 16:23:00
當然大家都有權利表達 只是看做到什麼程度...如同像樓上所說的肉搜 也是一種會讓人招架不住的程度..
作者: roe1986630 (洛小龍)   2015-04-29 16:27:00
而且我現在有女友 我女友不像我皮厚 萬一她被牽連怎辦
作者: alicecute (Alice)   2015-04-29 16:29:00
不是直接罵 但是模仿文本身 會讓原文作者感到被嘲諷如你所說 我們沒辦法要他做什麼那麼繼續發模仿文的目的在於...?改變板風...? 那或許應該訴諸板主以及公投 更有效率...嗯...只是單純提問和建議, 沒別的意思, 別誤會...
作者: venus40123 (綺忻)   2015-04-29 17:22:00
唔,不會特別覺得拉板要溫馨還是不溫馨,但不能接受對人不對事,S大跟D大為了這些事心情不好我個人覺得不值得啦,還有雖然你昨天有提醒我吃藥,我還是忘記吃了QAQ改今天白天吃,整個白天都昏昏沈沈orz最後,我之前跟你說過提醒你要吃藥不是想攻擊你,是因為我曾經有段時間很不願意吃藥,但我其實是需要的,現在有吃藥好多了,只是希望你能不用走過那些不舒服。
作者: KKLES (愛是早安、午安還有晚安)   2015-04-29 18:13:00
其實S大從頭到尾都沒有禁止任何人發文,只是用了一個較有爭議的做法表達自己的意見,但我個人這個做法並沒有不妥,也不能稱之為攻擊,但看著肉搜,公佈他人隱人身攻擊的言詞出現,不禁覺得S大被霸凌了啊...公佈他人隱私以及人身攻擊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5-04-29 19:12:00
怎麼可以酸酸呢?人家女生餒
作者: Owen0820 (小春)   2015-04-29 19:37:00
作者: loveSF   2015-04-29 20:14:00
認同kkles的推文!肉搜就算了還公開在板上揭開人家隱私…這點給人感覺不舒服。不要說什麼~敢po文就不要怕被……的言論!不要因為討厭一個人就要去揭開對方的過去讓大家知道,因為她的過去干妳x事。
作者: miffy724   2015-04-29 21:48:00
我不知她到底有沒生病,也不關我的事只是她行為已超常人了
作者: somelucky190 (黑色號)   2015-04-29 22:00:00
噓樓上,什麼叫他的行為已經超常人?小的不才,請你解釋,虛心受教!
作者: ruby981206 (星子與公公)   2015-04-29 22:53:00
溫馨等於無聊虛假?你們最有話直說最真性情了~
作者: ruant (ruant)   2015-04-29 23:08:00
樹多必有__ 人多必有__
作者: buttonlion (LEO)   2015-04-29 23:12:00
超常人也變成什麼攻擊言論了嗎? m大只是想表示s大的行為有些超過了 正常人的確不會這樣窮追猛打
作者: exo123456789   2015-04-30 00:01:00
推一個 >///<
作者: KIN0402 (KIN)   2015-04-30 00:02:00
樓上bu大,某些人就已直承有乖乖吃藥了,也就不用糾結正常人與否,答案顯而易見囉!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礙眼就別看別回了,相信未來的肥宅文一定能達到滿滿都是讚呢(笑
作者: j2059731702 (酷龍小狗)   2015-04-30 00:18:00
本來很不愛妳的方式,但妳這篇出來後,覺得能理解妳的做法,還好之前沒有推文批評妳什麼www雖然不會百分百認同妳,但也對妳改觀了
作者: flyandfree01 (跳出框框)   2015-04-30 00:21:00
現在引戰的到底是誰?別看別回?啊是在自打臉嗎?wwwww
作者: buttonlion (LEO)   2015-04-30 00:33:00
對於這篇我也不認為有何不可 先不論我認同與否 就單純是在討論拉版的風氣 我只是回應關於常人這件事 至於別看別回 肥宅系列我的確是不看不回 我不認同那樣的行為 但是他有發文的權利
作者: somelucky190 (黑色號)   2015-04-30 00:54:00
正常人正常人一直講,到底誰的標準才是所謂的正常?跟你們不一樣就是不正常?跟多數人不一樣就是不正常?一直強調「常人會有的舉動」,這句話的確帶刺。因為在大多數普羅大眾的「常人」眼中,是同性戀就不正常、所以何謂「正常」呢。單純因為這句話覺得不開心、覺得不尊重s大了!正常的標準不是由多數人決定的!無意站在哪邊,只覺得這句話對他而言並不禮貌。虛心領教正常人的定義為何而已!
作者: Kerry543 (Kerry)   2015-04-30 01:13:00
對某些激進發言感到呵呵 “正常人”都能說得出口 正常是什麼 何謂正常 普遍大眾的標準?啊 我記得在通俗的正常標準 板上的人都不正常吧 但我覺得同性戀很正常 那我是那一種不正常?
作者: KIN0402 (KIN)   2015-04-30 01:16:00
別激動囉,我的字裡行間可沒有說誰不正常,若不同於多數人就是不正常,那大家都不同於異性戀呀!至於不看不回,我是真沒有心力再參與這"革新"運動了(明明很忙硬要瞎混),伏爾泰的名言大家都知曉,我想S大會堅持自己的信念,祝好。
作者: Kerry543 (Kerry)   2015-04-30 01:18:00
我沒有激動 只是就事論事 那麼kin大是否也是不正常的呢?不覺得既然大家都不正常 很正常的人才是最奇怪的嗎
作者: buttonlion (LEO)   2015-04-30 01:21:00
非常人不一定是貶義吧 依照句子的前後 我認為你當它是貶義詞 有些天才或玩極限運動等我們也會說他不是一般人 如果s大的行為是平凡且常見的 我想就不會引起爭議了 今天s大用了特別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意見 我個人也認為這不是一般人會做的 大部分的人就只是噓文反對 推個文支持 甚至像我之前一樣躲在螢幕後面碎嘴不出聲不會像他這麼有行動力 那麼請問你 你把非常人當作是不尊重s大的詞 所以是你也認為s大的行為可能會讓人以“超常人“去貶他嗎?
作者: somelucky190 (黑色號)   2015-04-30 01:22:00
正常人的確不會這樣窮追猛打 原封不動還你
作者: Kerry543 (Kerry)   2015-04-30 01:24:00
但bu大 超常人 我不覺得怎樣 但你後面補的 “正常人”不會窮追猛打 正常人是什麼樣的標準?
作者: QQfat ( )   2015-04-30 01:25:00
我覺得不要跟原作捉對廝殺比較好 你所抗爭的是普遍現象
作者: Kerry543 (Kerry)   2015-04-30 01:25:00
正常人是什麼樣的框架 你是正常人嗎?我是正常人哦
作者: somelucky190 (黑色號)   2015-04-30 01:25:00
如果我今天*誤會*就代表那是我也這麼想,似乎有點沒道理~
作者: Kerry543 (Kerry)   2015-04-30 01:26:00
你今天正常了嗎 啾咪>ˇO
作者: somelucky190 (黑色號)   2015-04-30 01:26:00
你正常嗎~我很正常~(唱
作者: QQfat ( )   2015-04-30 01:27:00
我不太明白你所希望的解決是什麼@@
作者: buttonlion (LEO)   2015-04-30 01:31:00
就像我說的 大部分的人只會推噓 不會像他這麼有行動力s大的系列文乍看之下很正常 但有在看的人都知道他為什麼有系列文 文章本身沒有違規 卻不能否認他是在諷刺某系列文 那這不是窮追猛打是什麼?討厭一百分的人很多 大部分的人也只是一直噓 或是在s大的系列文表達支持
作者: somelucky190 (黑色號)   2015-04-30 01:31:00
不過用手機沒注意一直推到,抱歉抱歉
作者: Kerry543 (Kerry)   2015-04-30 01:35:00
所以有行動力量不正常?如果我今天突然非常想要吃屏東的蛋糕 然後馬上殺去屏東這麼有行動力就是不正常的一種表徵?多一個量 最近手機非常愛幫我選字然後我就應該被合理懷疑我生病了 大家就會噓文叫我去看醫生吃藥 是嗎?以bu大正常的標準是 只要和多數人不同 就稱之為不正常那多數人是異性戀 同志就是不正常?但同志都知道同志很正常啊 所以不正常是由誰決定?
作者: buttonlion (LEO)   2015-04-30 01:48:00
嗯?我個人是認為有行動力是優點且正面的事 對於s大的行動力我是感到佩服的 如同這篇或是他在其他文跟其他版友積極討論我就覺得很好 但是以同類型的系列文就不是什麼討論了 過頭的行動對我來就叫窮追猛打 再者我從未提及疾病吃藥等字詞 我也跟s大在其他文說過那些人這樣的回應是過分了 我也不同意那樣的言論
作者: Kerry543 (Kerry)   2015-04-30 01:50:00
你不覺得你打了所有同志一巴掌嗎 我們口口聲聲對著汙名同志的人說 不我們很正常 我們只是性向和多數人不同 不是不正常 然後你現在說 與多數人不同就能是一種不正常不覺得有趣嗎 我是覺得滿有趣的啦然後我要說吃藥那段 不是針對你回應的
作者: flyandfree01 (跳出框框)   2015-04-30 02:00:00
我是覺得如果她不這樣做,這個板也無法接受不同的聲音了吧!如果對高人氣的系列文發表不喜歡的意見,會不會有很大的機率被喜歡的人放大絕不爽不要看呢?但我就是看完了發現我不喜歡這樣的文,為什麼我不能說?為什麼非得就只能不要看?這是一個提供大家去思考問題的機會,就像你們看見她的系列文覺得很諷刺很不爽所以你們狠狠地噓了不是嗎?你們覺得發文酸人是不對的、叫霸凌,那這些對s病況加以人身攻擊、單純對人不對事的就可以、就不是霸凌了嗎?這都是大家值得思考的問題不是嗎?如果她今天沒有出來這樣做,那誰其實意識得到原來自己也有歧視心態、也有雙重標準?
作者: buttonlion (LEO)   2015-04-30 02:06:00
我不知道耶說真的 不論我是否認同s大的行為 他做的事的確是特別且引人注目的 對我來說非常人不一定是貶的看你怎麼用而已 你要將它用在大眾說同志的狀況下當然就不是好的 而我沒有將這個詞用來貶s大 我是不認同他用這種方式 卻也像我前面說的不得不佩服他敢用這種方式 我膽小 連推個文我都會發抖 我反對他的行為也不敢去發一篇文來表達什麼 如果你依舊認為我的言論是在打臉同志 那我很抱歉 可能我的表達能力真的沒這麼好另外我沒噓過他的系列文 他沒有違規 如果我不知道事情的原委我也沒什麼好噓他
作者: flyandfree01 (跳出框框)   2015-04-30 02:15:00
我只是單純發表我對這整個事件的看法~在同志議題上明明大家都站在同一條船,為什麼分得那麼清楚要對誰好、對誰不好?明明可以用溫柔的心對待人,為什麼要分對象?討人喜愛的就對她好,看見像過街老鼠的就人人喊打,明明同一條船的戰友,為什麼要差別待遇?最該倡導平等的不該是我們嗎?以上。然後其實我也是耖淑娜不敢發文 我是玻璃心 哈哈
作者: qqwei (威)   2015-04-30 02:22:00
我支持S,革命!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5-04-30 03:22:00
覺得煩 直接噓
作者: cat1496 (大摳仔)   2015-04-30 04:02:00
覺得蠻妙der,很多人不恐懼於自己正在歧視,卻恐懼「被冠上歧視」這事!
作者: onlykiss (奴婢不敢)   2015-04-30 04:02:00
純補血 放棄溝通(攤手) 啾
作者: roe1986630 (洛小龍)   2015-04-30 07:24:00
上面各種狡辯耶 酷喔這一系列事件讓我驚覺拉板也有我的同類只要發現對方落水狗 想都不想就直接攻擊務必逼死對方結果風向變了 糗大囉 至於為什麼這樣 就是爽而已所以說之前的拉板溫馨嗎 才怪呢是因為大家都怕鯊魚咬才不下水游泳的啦慘了我真相了我要被人肉了(驚
作者: buttonlion (LEO)   2015-04-30 12:17:00
總之 對於模仿系列文的行為我認為是不妥的 而如果你們認同這樣的行為且這也是你們理想中的拉版的話 那適者生存 不適的我就是被淘汰的那個而已抱歉浪費大家的時間了
作者: cat1496 (大摳仔)   2015-04-30 12:32:00
怎麼說模仿呢?就好像游泳跑步一樣,不是你做什麼他做什麼嗎
作者: flyandfree01 (跳出框框)   2015-04-30 12:35:00
樓上XDDDDDDDDDDDDDD好啦我看這事大概也要落幕了(?)~大家就輕鬆點
作者: alicecute (Alice)   2015-04-30 16:40:00
各國文化風俗,是由於那國人多數皆願意如此而形成的,妳為了要改變風氣,就硬要用該國人不接受的方式一直做是否也可能會對大部分的國人不尊重?少數人的權益也要保障,但在公共場合也需要遵守規則,否則豈不天下大亂?所有人都不滿意、都很痛苦,或者妳說妳認為這樣是對的,大家都應該接受而且認同,那麼這時候就該辦投票,看看是否大部分的人都同意妳。不同意的意見也該被表達,但不用用讓多數人痛苦的方式
作者: somelucky190 (黑色號)   2015-04-30 16:48:00
那如果有一國多數的風氣都反對同性戀,那就不該革命嗎那如果革命了,是否對反同人士不尊重?
作者: alicecute (Alice)   2015-04-30 16:50:00
何況模仿文有特定的受眾,作者或讀者看到都會受傷,
作者: somelucky190 (黑色號)   2015-04-30 16:50:00
少數同性戀的權益需要保障,但在公開場合我們沒有權利結婚需要符合大眾觀感?你的論點讓我覺得很奇怪 但同意可以投票表決
作者: alicecute (Alice)   2015-04-30 16:51:00
可以用堅定和平的方式表達啊,而非摧毀教堂之類的~重點在表達方式,所以我才建議是否直接投票或訴諸板主現在的方式有明顯會受傷的人,何不用和平一點的方式?
作者: somelucky190 (黑色號)   2015-04-30 16:54:00
但他也沒到焚燒教堂這麼嚴重的等級吧頂多是舉牌越限抗議
作者: alicecute (Alice)   2015-04-30 16:55:00
意思是,顯然會有受傷的人,是大家比較不樂見的方式~表達可以向有改變權力的人,而非一直造成特定人的傷害.
作者: somelucky190 (黑色號)   2015-04-30 17:01:00
今天一個泳池默認只有穿比基尼的可以游泳,穿連身泳衣的不行,剛好穿連身泳衣的人不滿了,難道會是穿比基尼的人的錯?真正在意的點是,大家不滿為什麼只有比基尼可以下池游泳,而不是穿比基尼的人於是有人開始天天穿連身泳衣下去游泳,當然穿比基尼的可以繼續,穿連身泳衣的也沒有不行,穿比基尼的人難道會受到傷害嗎
作者: alicecute (Alice)   2015-04-30 17:02:00
現在的情形不只是因為不同,而在於其中一種比較傷人...妳說的必須是兩個相同的東西,但現在的情況是不同的。看到模仿文的人都知道這是在模仿,所以才會感到難受。
作者: somelucky190 (黑色號)   2015-04-30 17:05:00
不可否認a大可能受傷,但事情變成這樣已與a大沒關係、s大也說了這並不是針對a大所做的系列模仿;他想爭取的我猜想或許是每個人皆可以穿不同泳衣下去游泳的權利,而不是讓整個泳池只有比基尼。
作者: alicecute (Alice)   2015-04-30 17:05:00
若s大今天是用完全不同的標題,真正在分享,那才是一樣
作者: somelucky190 (黑色號)   2015-04-30 17:06:00
我認為兩者並沒有太大的差異?事情從一個穿比基尼的人被大家詢問「為什麼你要天天穿比基尼」變成「為什麼這個泳池只能穿比基尼」了
作者: alicecute (Alice)   2015-04-30 17:06:00
那他可以去調查,是否大家都願意接受他要帶進來的東西
作者: somelucky190 (黑色號)   2015-04-30 17:08:00
什麼標題 什麼題目 什麼內容,皆是s大可以自由選擇的!如同要穿什麼泳衣去游泳也是大家可以選擇的、不能責怪她想要穿差不多樣式的泳衣去游泳吧?
作者: alicecute (Alice)   2015-04-30 17:08:00
但現在並沒有不接受不同意見,而是在表達方式上的問題.重點就在這樣做明顯會傷害到原本的作者和讀者群啊...
作者: somelucky190 (黑色號)   2015-04-30 17:09:00
如果持反對意見,或是想調查、你也可以穿著不同泳衣去游泳(使用不同論調去發聲)不是嗎?
作者: alicecute (Alice)   2015-04-30 17:10:00
這不就一直在發聲嗎,用我支持的表達方式...
作者: somelucky190 (黑色號)   2015-04-30 17:11:00
所有我也不是正在回應你?
作者: alicecute (Alice)   2015-04-30 17:11:00
也就是建議他用更有效以及更和平的方式向他的目標邁進我沒有說你沒回應我啊XDDDDD
作者: somelucky190 (黑色號)   2015-04-30 17:12:00
那到底有何不同啊~
作者: alicecute (Alice)   2015-04-30 17:13:00
我說的是 發模仿文會有人持續受傷 也可能比較沒效率
作者: cat1496 (大摳仔)   2015-04-30 19:01:00
想提問,為什麼要腦補別人會受傷?心愛的布迪厄說「不是說你不能去火燒車,但是你必須知道為何要去燒它!」這世界的真實、公平、妳享有的一切不都是血和淚換來的嗎?如果怕傷害,如果永遠要避免傷害,那我們還要不要前進?嗯,你當然可以說不要
作者: alicecute (Alice)   2015-04-30 20:57:00
不是腦補呀...原作者不都已經道歉並說了她有多難受...和平的管道並沒有被封鎖,自然希望大家都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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