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回到非常久沒回去的地方,那裡不僅人事已非,連景物都不再相同。
很早很早以前,那裡是我們家族聚居的地方,有三棟兩樓半的別墅相連
我們稱呼它們為一棟、二棟、三棟。
即使它們的主權分別屬於姑姑、叔叔和我爸,
但對大家而言,它們叫做「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家」。
奶奶過世那一年,我和前任還沒分手,前任載我去殯儀館,也只能請她在門口等著,
因為我爸那邊的親戚對我歷任女朋友們一向不太友善。
奶奶過世至今不到兩年,那三棟公寓之間已經築起高牆
姑姑的那一棟,經過裝潢,現在他們一家住在那裏。
爸爸的那一棟,也一樣經過裝潢,他和他年幼的妻子大概要在晚年搬回來居住。
而叔叔那一棟,掛上了一個刺眼而醒目的招牌:「出售」。
我們再也沒有可以回去的地方,這個大家族,到此也散了。
人生至此,究竟還要面對多少次不得不然的離別與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