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放式關係的論點,我大概五年前開始接觸到,
這麼多年,我一直在思考關於開放式關係的這件事,
我常在想「愛情」和「關係」究竟算不算同一件事?
我從來沒考慮過要親身去實踐開放式關係,但我也不認為開放性關係是錯誤的,
重點在公平前提下的合意。
我曾在UCLA的開放式課程,愛情與關係心理學,聽到授課教授提及一個論點。
所謂關係,實際上是就兩個人的溝通過程所形成的相處模式,
那樣關係的形成取決於兩人的「談判」能力,包含談判的背後資本,
也就是誰需要誰多一點,然後在彼此溝通與妥協中找到一個合適的平衡點。
說穿了,不管是怎樣形式的相處模式,都是關係內的兩個人協調出,
只是這樣的協調真的代表正義嗎?老實說,這取決於兩個人的相處模式。
我是踢,我有數個真的非常要好的「鐵哥兒們」(都是踢),
我看到他們都曾為他們的「開放式關係」受盡折磨,
對方給他們選項,接受或離開,他們都選擇了留下,
然後我看著他們夜裡的流淚,我除了生氣,只有無奈,
因為在大多數裡眼裡,這是他們「自由意志」的選擇,
但就我看來,就跟很多沒有謀生能力的婦女或是牽掛家庭的先生一樣,
他們被一些外在因素綁架了,只是這些因素可能是非物質的,
比如說更換伴侶的沉沒成本或是失戀的殺傷力,
在我的眼中,這不是公平的合意,而是無形的暴力。
就像是資方以開除做脅迫,強迫勞工接受一些自己並不同意的條件,
然後外面的人在冠冕堂皇的說,誰叫你沒有非取代性,不開心就走阿!
我也遇過曾有人瘋狂的想跟我約砲,
事實上,我本來就不是一個可以接受無愛之性的人,
不是因為道德的驅使,而是因為這樣的情況並無法讓我產生任何慾望,
再加上我當時是有女朋友的狀態,我試著禮貌的拒絕對方,
我說,我尊重她的選擇,但這不是我的選項。
對方非常生氣的直接把我打進類「X愛聯盟」之輩,並不斷的攻擊我的思想守舊。
我當下是既生氣又錯愕,我並沒有要改變任何人的意圖,我只是想做自己,
到底我和死命用不公正的手段阻撓平等的「X愛聯盟」相像在哪裡?
我從來不認為關係的樣子和愛情有什麼絕對性的正相關,
重點是關係內的兩個人或N個人的感受,
承諾絕對與道德無關,也不該被歸類在禁錮的範疇內,
我認為愛情與關係最重要的差別就在承諾,而承諾有很多種形式,
承諾我不會說謊,承諾我絕對不會做出讓她流淚的事,是一種承諾,
承諾給她絕對的自由,也不是因為她行使這樣的自由權而離開她,則是另一種承諾。
封閉式關係也好,開放式關係也好,
我認為一段真正好的關係是,關係內的人都是對彼此和自己誠實的,
不要為了關係的存續對對方說謊,也不要假裝一個自己不是的人,
愛自己和自私有時只是一線之隔,重點在於你在關注自己本身外,還有多少同理心。
不管多愛,我們都不可能為另一個人的人生負責,
不管多努力,我們都不可能找到一個通用所有愛情且皆大歡喜的理論。
所以封閉式關係並不能代表道德,開放式關係也不是寬容的代稱,
但至少努力做到不要假愛之名,行綁架之實,
不論這樣的綁架是禁錮對方的慾望或強迫對方的心為你的慾望買單。
這樣的平衡點真的太難了,
所以一開始就找一個觀念一樣的人,或許可以把複雜度減到最低,
希望大家都可以找到在關係內永遠不會跟你爭辯該開放或封閉的人,
至於其他人怎麼說,或許根本就從來不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