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關於喜歡和愛的討論
前設是 喜歡 / 愛
這兩個詞並不擁有同等的意義和重量
(不認同的左轉不送)
(是不介意看倌回文再戰啦…)
【戰場】 喜歡 vs. 愛
[立場一]喜歡和愛是程度上的差別
朋友A 說,20分的喜歡是欣賞
40分的喜歡有好感
60分的喜歡想牽手親吻摟抱在一起
80分的喜歡可能就是愛了吧
快滿分也許已經跟家人一樣分不開了
站在這個立場的每一個人,
對不同程度的喜歡,等於什麼,會到達哪裡,
並沒有一致標準。
It's okay. Don't worried.
可能從開始喜歡就代表想在一起了,
可能滿分就等於愛,
但基本立場是:
『很多很多的喜歡,累積成為愛。』
| 對妳的愛像一點一點雨水,
| 匯聚成海洋的澎湃。
[立場二]喜歡和愛是不一樣的事情
朋友B 說,如果愛跟喜歡只是程度上的差別
那一點喜歡、兩點喜歡、三點喜歡……
於是獲得公式:
X 點喜歡 = 非常超級很喜歡 = 愛
倒不如直接說很喜歡很喜歡就好了
愛,若可被取代的字,失去了它的獨特意涵
這個立場是說,
喜歡一個人,跟愛一個人是不一樣的狀態,
很多事情,只要喜歡就可以成立,
像是每天送早餐接送上下班又等她一句晚安,
為了她無心的小動作而失落,一個眼神又心跳加速。
有的事情只發生在愛裡,如此義無反顧,
當妳看清楚這個人的美好和醜陋依然牽起她的手,
當妳全心體貼她的每個狀態而不只用自己綁住她,
也許妳認同的是:
『再多的喜歡,也比不上愛。』
| 給我再多 Tiffany,
| 也比不上一個妳。
………………………………………………………………………………………
其實姑娘我只是想問:
1.如果一百分是滿分(吼自己定義啦),
妳對閃光有幾分喜歡的時候,在一起?
2.又或者,妳是覺得喜歡她就在一起,
還是愛上了才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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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不要跟說喜歡跟愛是一樣的,
這樣鬼打牆我就哭給妳看
ps2. 拉點是什麼呢………
這是喜歡的她問我的,
我回答的不好可能她會哭……
ps3. 單方面無私奉獻的愛是不健康的狀態
請別陷進漩渦裡不肯起乃,乖(拔起)
※ 編輯: onlykiss (140.114.192.118), 06/26/2015 17:59:06